部首: | 木+ 5笔 = 共9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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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出处: | 宋本广韵: 页316第35 康熙字典: 页521第12 汉语大字典: 卷2页1189第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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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结构: | 左:木,右: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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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发音: | yǒng ㄩㄥ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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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发音: | wing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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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本广韵: | 《···》栐:木可爲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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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切: | 于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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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出处
《·》: | 栐:木可爲笏。 |
《·》: | 永:《唐韵》《集韵》《正韵》𠀤于憬切,音栐。 |
《·》: | ...type="person">王栐,字显示全文 |
《》: | 该本部查得唐王,见年六十二岁,正妃已故,嫡子无存,止有庶第二子宙栐合无照例,封为世子。 |
《》: | 知泾县濡须王栐叔永撰。 |
《·》: | 严陵洪璞每事为一绝,赓者四人,曰张水旻、王栐、程震龙、冯大章。 |
《》: | 子顺王宙栐嗣,四十三年薨。 |
《》: | 严陵洪璞每事为一绝,赓者四人,曰张水旻、王栐、程震龙、冯大章。 |
《》: | 女靖康之难,朱昭等数人死于震武城之类,予得朱弁所作《忠义录》于其子栐,乃为作传于四朝史中,盖惜其无传也。 |
《》: | 又有顺治十八年查洪武栐辜又厍粮处所命部臣具奏一诏可援也。 |
《》: | 女靖康之难,朱昭等数人死于震武城之类,予得朱弁所作《忠义录》于其子栐,乃为作传于四朝史中,盖惜其无传也。 |
《·》: | ...type="person">王栐显示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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