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 | 言+ 5筆 = 共12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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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出處: | 宋本廣韻: 頁364第36 頁366第23 康熙字典: 頁1152第26 辭海: 卷1頁2404第04 GSR: 第129.d 漢語大字典: 卷6頁3957第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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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結構: | 左:言,右: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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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發音: | zhù ㄓㄨ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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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發音: | zyu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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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本廣韻: | 《···》註:註射出埤蒼。又音駐。 《···》註:解也,中句切。又音注。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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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 《··》註:《》之戍切《集韻》《韻會》朱戍切,𠀤音鑄。《玉篇》疏也,解也。《正韻》訓釋也。《毛詩·序疏》註者,著也。言爲之解說,使其義著明也。《儀禮·士冠禮疏》言註者,註義于經下,若水之注物,亦名爲著。《晉書·向秀傳》始秀欲註《》,嵆康曰:此書詎復須註。《舊唐書·𤣥宗紀》上訓註《》,頒于天下。又《博雅》識也。《通俗文》記物曰註。《穀梁傳·昭十一年》一事註乎志,所以惡楚子也。《後漢·律歷志論》重黎記註。又《類篇》拏也。《揚子·方言》謰謱,拏也。南楚或謂之支註。又《》中句切《集韻》株遇切,𠀤音駐。義同。又《類篇》述也。《集韻》或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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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切: | 之戍 (《···》) 中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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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翻譯: | explain; annotate; make e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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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出處
《》: | 大小戴,註禮記。 |
The Elder and the Younger Dai wrote commentaries on the Book of Rites. |
《·》: | 不信則懼失賢,信之則註誤人。 |
《》: | 綴文之士,雜襲龍鱗,訓註說難,轉相陵高,積如丘山,可謂繁富者矣。 |
《·》: | 歷載彌久,暨於黃帝,班示文章,重黎記註,象應著名,始終相驗,準度追元,乃立曆數。 |
《·》: | 司馬在羊鼎之東,二手執桃匕枋以挹湆,註於疏匕,若是者三。 |
《·》: | 从犬巳(段註改為㔾)聲。 |
《·》: | 南楚曰謰謱,或謂之支註,或謂之詀謕,轉語也。 |
《·》: | 百川東註,而有北流之浩浩。 |
《·》: | 《漢書集註》薛瓚云:金者,取其堅固也,故《墨子》有金城湯池之言矣。 |
《·》: | 伯陽作參同契,五行相類,凡三卷,其說似解周易,其實假借爻象,以論作丹之意,而儒者不知神仙之事,反作陰陽註之,殊失大旨也。 |
《·》: | |
《·》: | 然則天有所短,地有所長,圣有所否,物有所通, |
《·》: | 《禮註》曰:王者必制巡守之禮何,尊天重民也。 |
《·》: | 晏嬰、張趯,譏議則別,先儒註釋,亦已昌言。 |
《·》: | 漢末,大司農鄭玄就《魯論》篇章考之《齊》、《古》,為之註。 |
《》: | 話表齊天大聖到底是個妖猴,更不知官銜品從,也不較俸祿高低,但只註名便了。 |
《》: | 說猶未了,只見迎兒小女早暖了一註酒來 |
《》: | 正所謂:『閻羅註定三更死,怎肯留人到五更』! |
《·》: | 註:註射出埤蒼。 |
《》: | 酈元《水經註》云:汧水發南山西側,俗以此山為吳山。 |
《》: | 原未註出處。 |
《·》: | 又曰:「林勳本政書每鄉開具若干字號田,田下註人姓名,是以田為母,人為子,說得甚好。」 |
《》: | 且傳即註解名,下當隻雲王弼乃允。 |
《》: | 今註明此故,方不至以胎中之兒口有多大,怎得啣此狼犺蠢大之物為誚。 |
《·》: | 目下雖稱心,罪簿先註定。 |
《·》: | 《註》天一,地一,泰一。 |
《》: | 而今丟了諸儒,只依朱註,這是後人固陋,與朱子不相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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