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郊祀志: |
太尉趙憙上言曰:「自古帝王,每世之隆,未嘗不封禪。陛下聖德洋溢,順天行誅,撥亂中興,作民父母,修復宗廟,救萬姓命,黎庶賴福,海內清平。功成治定,群司禮官咸以為宜登封告成,為民報德。百王所同,當仁不讓。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禮,以明靈契,望秩群神,以承天心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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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元年正月,群臣復奏言:「登封告成,為民報德,百王所同。陛下輒拒絕不許,臣下不敢頌功述德業。謹按河雒讖書,赤漢九世,當巡封泰山,凡三十六事,傅奏左帷。陛下遂以仲月令辰,遵岱嶽之正禮,奉圖雒之明文,以和靈瑞,以為兆民。」上曰:「至泰山乃復議。國家德薄,災異仍至,圖讖蓋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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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東巡狩,至泰山,有司復奏河雒圖記表章赤漢九世尤著明者,前後凡三十六事。與博士充等議,以為「殷統未絕,黎庶繼命,高宗久勞,猶為中興。武王因父,受命之列,據三代郊天,因孔子甚美其功,後世謂之聖王。漢統中絕,王莽盜位,一民莫非其臣,尺土靡不其有,宗廟不祀,十有八年。陛下無十室之資,奮振於匹夫,除殘去賊,興復祖宗,集就天下,海內治平,夷狄慕義,功德盛於高宗、武王。宜封禪為百姓祈福。請親定刻石紀號文,太常奏儀制」。詔曰:「許。昔小白欲封,夷吾難之;季氏欲旅,仲尼非焉。蓋齊諸侯,季氏大夫,皆無事於泰山。今予末小子,巡祭封禪,德薄而任重,一則以喜,一則以懼。喜於得承鴻業,帝堯善及子孫之餘賞,蓋應圖籙,當得是當。懼於過差,執德不弘,言道不篤,為議者所誘進,後世知吾罪深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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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夷作寇,千里無煙火,無雞鳴狗吠之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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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禪,其玉牒文秘,天子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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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宗祀五帝於明堂,光武皇帝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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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曰:「經稱『秩元祀,咸秩無文』。祭法『功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傳曰:『聖王先成民而致力於神。』又曰:『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穀不登,欲有以增諸神之祀。』王制曰:『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今恐山川百神應典祀者尚未盡秩,其議增修群祀宜享祀者,以祈豐年,以致嘉福,以蕃兆民。詩不云乎:『懷柔百神,及河喬嶽。』有年報功,不私幸望,豈嫌同辭,其義一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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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禮畢,命儒者論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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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成時,匡衡奏立北郊,復祠六宗。至建武都雒陽,制郊祀,六宗廢不血食,大臣上疏謂宜復舊。上從公議,由是遂祭六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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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三年八月丁卯,公卿奏議世祖廟登歌八佾舞名。東平王蒼議,以為漢制舊典,宗廟各奏其樂,不皆相襲,以明功德。秦為無道,殘賊百姓,高皇帝受命誅暴,元元各得其所,萬國咸熙,作武德之舞。孝文皇帝躬行節儉,除誹謗,去肉刑,澤施四海,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孝武皇帝功德茂盛,威震海外,開地置郡,傳之無窮,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光武皇帝受命中興,撥亂反正,武暢方外,震服百蠻,戎狄奉貢,宇內治平,登封告成,修建三雍,肅穆典祀,功德巍巍,比隆前代。以兵平亂,武功盛大。歌所以詠德,舞所以象功,世祖廟樂名宜曰大武之舞。元命包曰:「緣天地之所雜樂為之文典。」文王之時,民樂其興師征伐,而詩人稱其武功。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各與虞韶、禹夏、湯護、周武無異,不宜以名舞。協圖徵曰:「大樂必易。」詩傳曰:「頌言成也,一章成篇,宜列德,故登歌清廟一章也。」漢書曰:「百官頌所登御者,一章十四句。」依書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節損益前後之宜,六十四節為舞,曲副八佾之數。十月烝祭始御,用其文始、五行之舞如故。進武德舞歌詩曰:「於穆世廟,肅雍顯清,俊乂翼翼,秉文之成。越序上帝,駿奔來寧,建立三雍,封禪泰山,章明圖讖,放唐之文。休矣惟德,罔射協同,本支百世,永保厥功。」詔書曰:「驃騎將軍議可。」進武德之舞如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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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初即位,賜東平憲王蒼書曰:「朕夙夜伏思,念先帝躬履九德,對於八政勞謙克己終始之度,比放三宗誠有其美。今迫遺詔,誡不起寢廟,臣子悲結,僉以為雖於更衣,猶宜有所宗之號,以克配功德。宗廟至重,朕幼無知,寤寐憂懼。先帝每有著述典議之事,未嘗不延問王,以定厥中。願王悉明處,乃敢安之。公卿議駁,今皆并送。及有可以持危扶顛,宜勿隱。思有所承,公無困哉!」太尉憙等奏:「禮,祖有功,宗有德。孝明皇帝功德茂盛,宜上尊號曰顯宗,四時祫食於世祖廟,如孝文皇帝在高廟之禮,奏武德、六始、五行之舞。」蒼上言:「昔者孝文廟樂曰昭德之舞,孝武廟樂曰盛德之舞,今皆祫食於高廟,昭德、盛德之舞不進,與高廟同樂。今孝明皇帝主在世祖廟,當同樂,盛德之樂無所施;如自立廟當作舞樂者,不當與世宗廟盛德之舞同名,即不改作舞樂,當進武德之舞。臣愚毡鄙陋,廟堂之論,誠非所當聞所宜言。陛下體純德之妙,奮至謙之意,猥歸美於載列之臣,故不敢隱蔽愚情,披露腹心。誠知愚鄙之言,不可以仰四門賓于之議。伏惟陛下以至德當成、康之隆,天下乂安刑措之時也。百姓盛歌元首之德,股肱貞良,庶事寧康。臣欽仰聖化,嘉羡盛德,危顛之備,非所宜稱。」上復報曰:「有司奏上尊號曰顯宗,藏主更衣,不敢違詔。祫食世祖,廟樂皆如王議。以正月十八日始祠。仰見榱桷,俯視几筵,眇眇小子,哀懼戰慄,無所奉承。愛而勞之,所望於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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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初四年八月,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廟坐位駁議示東平憲王蒼,蒼上言:「文、武、宣、元祫食高廟,皆以后配。先帝所制,典法設張。《》曰:「昭哉來御,從其祖武。』又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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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廟,於世祖廟與皇帝交獻焉,如光烈皇后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