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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戴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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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汝南戴幼... :
汝南戴幼起,三年服竟,讓財與兄,將妻子出客舍中,住官池田以耕種。為上計史,獨車載衣資,表汝南太守上計史戴紹車。後舉孝廉,為陝令。

2 汝南戴幼... :
謹按:《禮》有東宮西宮,辟子之私,不足則資,有餘亦歸之於宗也。此言兄弟無離異之義也。凡讓財者類與弟,子弟尚幼,恩情注,希有與兄。既出之日,可居冢下。冢無屋,宗家猶有羸田廬田,可首粥力者耳,何必官池客舍?推獨車,復表其上,為其飾偽,良亦昭。辟有薛孟嘗者,與弟子共居,弟子常求分,力不能止,固乃聽之,都與,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汝不能使之。」田屋取其荒壞者,曰:「我少時所作買,意所戀也。」器物取其久者,曰:「我服食久,身口安之也。」外有共分之名,內實十三耳。子弟無幾盡之,輒復更分,如此者數。傳稱袁盎三兄子分而供其公家之費,此則然矣。《論語》:「泰伯三讓,民無得而稱之焉。」何有讓數十萬,畏人而不知,欲令皦皦,乃如是乎?方之袁、薛,差以千里。凡同居,上也;通有無,次也;讓,其下耳。況若幼起,仍斯不足貴矣。

URN: ctp:fengsutongyi/guo-yu/ru-nan-dai-you-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