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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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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武帝紀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行幸雍,祠五畤」 符合次數:8. |
共8段落。第1頁,共1頁。 |
《武帝紀》 | 提到《武帝紀》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33 | 武帝紀: |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
78 | 武帝紀: | 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獲白麟,作白麟之歌。 |
85 | 武帝紀: |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
122 | 武帝紀: | 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行自夏陽,東幸汾陰。十一月甲子,立后土祠于汾陰脽上。禮畢,行幸滎陽。還至洛陽,詔曰:「祭地冀州,瞻望河洛,巡省豫州,觀于周室,邈而無祀。詢問耆老,乃得孽子嘉。其封嘉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 |
127 | 武帝紀: | 五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遂踰隴,登空同,西臨祖厲河而還。 |
146 | 武帝紀: |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春,幸緱氏,遂至東萊。夏四月,還祠泰山。至瓠子,臨決河,命從臣將軍以下皆負薪塞河隄,作瓠子之歌。赦所過徒,賜孤獨高年米,人四石。還,作甘泉通天臺、長安飛廉館。 |
156 | 武帝紀: | 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通回中道,遂北出蕭關,歷獨鹿、鳴澤,自代而還,幸河東。春三月,祠后土。詔曰:「朕躬祭后土地祇,見光集于靈壇,一夜三燭。幸中都宮,殿上見光。其赦汾陰、夏陽、中都死罪以下,賜三縣及楊氏皆無出今年租賦。」 |
218 | 武帝紀: | 十二月,行幸雍,祠五畤,西至安定、北地。 |
共8段落。第1頁,共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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