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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刑法志 檢索類型: 段落
條件1: 提到 「五刑之屬三千」 符合次數:2.
共2段落。第1頁,共1頁。

刑法志

提到《刑法志》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10 刑法志: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時作刑,以詰四方。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髕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蓋多於平邦中典五百章,所謂刑亂邦用重典者也。

23 刑法志:
至成帝河平中,復下詔曰:「甫刑云『五刑之屬三千,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今大辟之刑千有餘條,律令煩多,百有餘萬言,奇請它比,日以益滋,自明習者不知所由,欲以曉喻眾庶,不亦難乎!於以羅元元之民,夭絕亡辜,豈不哀哉!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及明習律令者議減死刑及可蠲除約省者,令較然易知,條奏。書不云乎?『惟刑之恤哉!』其審核之,務準古法,朕將盡心覽焉。」有司無仲山父將明之材,不能因時廣宣主恩,建立明制,為一代之法,而徒鉤摭微細,毛舉數事,以塞詔而已。是以大議不立,遂以至今。議者或曰,法難數變,此庸人不達,疑塞治道,聖智之所常患者也。故略舉漢興以來,法令稍定而合古便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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