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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刑法志 检索类型: 段落 |
条件1: 包含字词"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 符合次数:1. |
共1段落。第1页,共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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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1: 包含字词"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 符合次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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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志》 | 提到《刑法志》的书籍 电子图书馆 |
31 | 刑法志: | 末也。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是惠暴而宽恶也。故象刑非生治古,方起于乱今也。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以类相从者也。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刑不当罪,不祥莫大矣焉。夫征暴诛悖,治之威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固轻也。《书》云‘刑罚世重世轻’,此之谓也。”所谓“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安有菲屦赭衣者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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