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后傳: |
歲餘,會皇太子所愛幸司馬良娣病,且死,謂太子曰:「妾死非天命,乃諸娣妾良人更祝詛殺我。」太子憐之,且以為然。及司馬良娣死,太子悲恚發病,忽忽不樂,因以過怒諸娣妾,莫得進見者。久之,宣帝聞太子恨過諸娣妾,欲順適其意,乃令皇后擇後宮家人子可以虞侍太子者,政君與在其中。及太子朝,皇后乃見政君等五人,微令旁長御問知太子所欲。太子殊無意於五人者,不得已於皇后,彊應曰:「此中一人可。」是時政君坐近太子,又獨衣絳緣諸于,長御即以為。皇后使侍中杜輔、掖庭令濁賢交送政君太子宮,見丙殿。得御幸,有身。先是者,太子後宮娣妾以十數,御幸久者七八年,莫有子,及王妃壹幸而有身。甘露三年,生成帝於甲館畫堂,為世適皇孫。宣帝愛之,自名曰驁,字太孫,常置左右。 |
| 元后傳: |
後三年,宣帝崩,太子即位,是為孝元帝。立太孫為太子,以母王妃為婕妤,封父禁為陽平侯。後三日,婕妤立為皇后,禁位特進,禁弟弘至長樂衛尉。永光二年,禁薨,諡曰頃侯。長子鳳嗣侯,為衛尉侍中。皇后自有子後,希復進見。太子壯大,寬博恭慎,語在成紀。其後幸酒,樂燕樂,元帝不以為能。而傅昭儀有寵於上,生定陶共王。王多材藝,上甚愛之,坐則側席,行則同輦,常有意欲廢太子而立共王。時鳳在位,與皇后、太子同心憂懼,賴侍中史丹擁右太子,語在丹傳。上亦以皇后素謹慎,而太子先帝所常留意,故得不廢。 |
| 元后傳: |
其夏,黃霧四塞終日。天子以問諫大夫楊興、博士駟勝等,對皆以為「陰盛侵陽之氣也。高祖之約也,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諸弟皆以無功為侯,非高祖之約,外戚未曾有也,故天為見異。」言事者多以為然。鳳於是懼,上書辭謝曰:「陛下即位,思慕諒闇,故詔臣鳳典領尚書事,上無以明聖德,下無以益政治。今有茀星天地赤黃之異,咎在臣鳳,當伏顯戮,以謝天下。今諒闇已畢,大義皆舉,宜躬親萬機,以承天心。」因乞骸骨辭職。上報曰:「朕承先帝聖緒,涉道未深,不明事情,是以陰陽錯繆,日月無光,赤黃之氣,充塞天下。咎在朕躬,今大將軍乃引過自予,欲上尚書事,歸大將軍印綬,罷大司馬官,是明朕之不德也。朕委將軍以事,誠欲庶幾有成,顯先祖之功德。將軍其專心固意,輔朕之不逮,毋有所疑。」 |
| 元后傳: |
上即位數年,無繼嗣,體常不平。定陶共王來朝,太后與上承先帝意,遇共王甚厚,賞賜十倍於它王,不以往事為纖介。共王之來朝也,天子留,不遣歸國。上謂共王:「我未有子,人命不諱,一朝有它,且不復相見。爾長留侍我矣!」其後天子疾益有瘳,共王因留國邸,旦夕侍上,上甚親重。大將軍鳳心不便共王在京師,會日蝕,鳳因言「日蝕陰盛之象,為非常異。定陶王雖親,於禮當奉藩在國。今留侍京師,詭正非常,故天見戒。宜遣王之國。」上不得已於鳳而許之。共王辭去,上與相對泣而決。 |
| 元后傳: |
京兆尹王章素剛直敢言,以為鳳建遣共王之國非是,乃奏封事言日蝕之咎矣。天子召見章,延問以事,章對曰:「天道聰明,佐善而災惡,以瑞異為符效。今陛下以未有繼嗣,引近定陶王,所以承宗廟,重社稷,上順天心,下安百姓。此正義善事,當有祥瑞,何故致災異?災異之發,為大臣顓政者也。今聞大將軍猥歸日蝕之咎於定陶王,建遣之國,苟欲使天子孤立於上,顓擅朝事以便其私,非忠臣也。且日蝕,陰侵陽臣顓君之咎,今政事大小皆自鳳出,天子曾不一舉手,鳳不內省責,反歸咎善人,推遠定陶王。且鳳誣罔不忠,非一事也。前丞相樂昌侯商本以先帝外屬,內行篤,有威重,位歷將相,國家柱石臣也,其人守正,不肯詘節隨鳳委曲,卒用閨門之事為鳳所罷,身以憂死,眾庶愍之。又鳳知其小婦弟張美人已嘗適人,於禮不宜配御至尊,託以為宜子,內之後宮,苟以私其妻弟。聞張美人未嘗任身就館也。且羌胡尚殺首子以盪腸正世,況於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此三者皆大事,陛下所自見,足以知其餘,及它所不見者。鳳不可令久典事,宜退使就第,選忠賢以代之。」 |
| 元后傳: |
自鳳之白罷商後遣定陶王也,上不能平。及聞章言,天子感寤,納之,謂章曰:「微京兆尹直言,吾不聞社稷計!且唯賢知賢,君試為朕求可以自輔者。」於是章奏封事,薦中山孝王舅琅邪太守馮野王「先帝時歷二卿,忠信質直,知謀有餘。野王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聖主樂進賢也。」上自為太子時數聞野王先帝名卿,聲譽出鳳遠甚,方倚欲以代鳳。 |
| 元后傳: |
先是定陵侯淳于長以外屬能謀議,為衛尉侍中,在輔政之次。是歲,新都侯莽告長伏罪與紅陽侯立相連,長下獄死,立就國,語在長傳。故曲陽侯根薦莽以自代,上亦以為莽有忠直節,遂擢莽從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為大司馬。 |
| 元后傳: |
後月餘,司隸校尉解光奏:「曲陽根宗重身尊,三世據權,五將秉政,天下輻湊自效。根行貪邪,臧累鉅萬,縱橫恣意,大治第宅,第中起土山,立兩市,殿上赤墀,戶青瑣;遊觀射獵,使奴從者被甲持弓弩,陳為步兵;止宿離宮,水衡共張,發民治道,百姓苦其役。內懷姦邪,欲筦朝政,推親近吏主簿張業以為尚書,蔽上壅下,內塞王路,外交藩臣,驕奢僭上,壞亂制度。案根骨肉至親,社稷大臣,先帝棄天下,根不悲哀思慕,山陵未成,公聘取故掖庭女樂五官殷嚴、王飛君等,置酒歌舞,捐忘先帝厚恩,背臣子義。及根兄子成都侯況幸得以外親繼父為列侯侍中,不思報厚恩,亦聘取故掖庭貴人以為妻,皆無人臣禮,大不敬不道。」於是天子曰:「先帝遇根、況父子,至厚也,今乃背忘恩義!」以根嘗建社稷之策,遣就國。免況為庶人,歸故郡。根及況父商所薦舉為官者,皆罷。 |
| 元后傳: |
諫大夫楊宣上封事言:「孝成皇帝深惟宗廟之重,稱述陛下至德以承天序,聖策深遠,恩德至厚。惟念先帝之意,豈不欲以陛下自代,奉承東宮哉!太皇太后春秋七十,數更憂傷,敕令親屬引領以避丁、傅。行道之人為之隕涕,況於陛下,時登高遠望,獨不慚於延陵乎!」哀帝深感其言,復封商中子邑為成都侯。 |
| 元后傳: |
平帝崩,無子,莽徵宣帝玄孫選最少者廣戚侯子劉嬰,年二歲,託以卜相為最吉。乃風公卿奏請立嬰為孺子,令宰衡安漢公莽踐祚居攝,如周公傅成王故事。太后不以為可,力不能禁,於是莽遂為攝皇帝,改元稱制焉。俄而宗室安眾侯劉崇及東郡太守翟義等惡之,更舉兵欲誅莽。太后聞之,曰:「人心不相遠也。我雖婦人,亦知莽必以是自危,不可。」其後,莽遂以符命自立為真皇帝,先奉諸符瑞以白太后,太后大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