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上关注我们,随时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关注我们,随时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关注我们,随时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关注我们,随时得到最新消息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简体字版
显示统计 修改检索内容检索内容:
检索范围: 八经 检索类型: 段落
条件1: 包含字词"六聽不參則無以責下言不督乎用則邪說當上" 符合次数:1.
共1段落。第1页,共1页。

八经

电子图书馆
11 八经:
六、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人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籍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参,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明主之道,己喜则求其所纳,己怒则察其所构;论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徵。众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共1段落。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