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面: |
人主有誘於事者,有壅於言者,二者不可不察也。人臣易言事者,少索資,以事誣主,主誘而不察,因而多之,則是臣反以事制主也,如是者謂之誘,誘於事者困於患。其進言少,其退費多,雖有功其進言不信,不信者有罪,事有功者必賞,則群臣莫敢飾言以惛主。主道者,使人臣前言不復於後,後言不復於前,事雖有功,必伏其罪,謂之任下。人臣為主設事而恐其非也,則先出說設言曰:「議是事者,妒事者也。」人主藏是言不更聽群臣,群臣畏是言不敢議事,二勢者用,則忠臣不聽而譽臣獨任,如是者謂之壅於言,壅於言者制於臣矣。主道者,使人臣必有言之責,又有不言之責。言無端末、辯無所驗者,此言之責也。以不言避責、持重位者,此不言之責也。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責其實,不言者必問其取舍以為之責,則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言默則皆有責也。人主欲為事,不通其端末,而以明其欲,有為之者,其為不得利,必以害反,知此者,任理去欲。舉事有道,計其入多,其出少者,可為也。惑主不然,計其入不計其出,出雖倍其入,不知其害,則是名得而實亡,如是者功小而害大矣。凡功者,其入多、其出少乃可謂功。今大費無罪而少得為功,則人臣出大費而成小功,小功成而主亦有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