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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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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泰族訓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察於一辭,可與曲說」 符合次數:1. |
共1段落。第1頁,共1頁。 |
《泰族訓》 | 提到《泰族訓》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14 | 泰族訓: | 夫徹於一事,察於一辭,審於一技,可以曲說,而未可廣應也。蓼菜成行,甂甌有𦳚,稱薪而爨,數米而炊,可以治小,而未可以治大也。員中規,方中矩,動成獸,止成文,可以愉舞,而不可以陳軍。滌杯而食,洗爵而飲,盥而後饋,可以養少,而不可以饗眾。今夫祭者,屠割烹殺,剝狗燒豕,調平五味者,庖也;陳簠簋,列樽俎,設籩豆者,祝也;齊明盛服,淵默而不言,神之所依者,尸也。宰、祝雖不能,尸不越樽俎而代之。故張瑟者,小弦急而大弦緩;立事者,賤者勞而貴者逸。舜為天子,彈五弦之琴,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周公肴臑不收於前,鐘鼓不解於懸,而四夷服。趙政晝決獄而夜理書,御史冠蓋接於郡縣,覆稽趨留,戍五嶺以備越,築修城以守胡,然奸邪萌生,盜賊群居,事愈煩而亂愈生。 |
共1段落。第1頁,共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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