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術訓: |
入孝於親,出忠於君,無愚智賢不肖,皆知其為義也,使陳忠孝行而知所出者,鮮矣!凡人思慮,莫不先以為可而後行之,其是或非,此愚智之所以異。凡人之性,莫貴于仁,莫急於智。仁以為質,智以行之,兩者為本,而加之以勇力、辯慧、捷疾、劬錄、巧敏、遲利、聰明、審察,盡眾益也。身材未修,伎藝曲備,而無仁智以為表幹,而加之以眾美,則益其損。故不仁而有勇力果敢,則狂而操利劍;不智而辯慧懷給,則棄驥而不式。雖有材能,其施之不當,其處之不宜,適足以輔偽飾非,伎藝之眾,不如其寡也。故有野心者,不可借便勢;有愚質者,不可與利器。魚得水而游焉則樂,唐決水涸,則為螻蟻所食。有掌修其堤防,補其缺漏,則魚得而利之,國有以存,人有以生。國之所以存者,仁義是也;人之所以生者,行善是也。國無義,雖大必亡;人無善志,雖勇必傷。治國上使不得與焉。孝于父母,弟于兄嫂,信于朋友,不得上令而可得為也。釋己之所得為,而責於其所不得制,悖矣。士處卑隱,欲上達,必先反諸己。上達有道,名譽不起,而不能上達矣;取譽有道,不信于友,不能得譽;信于友有道,事親不說,不信于友;說親有道,修身不誠,不能事親矣;誠身有道,心不專一,不能專誠。道在易而求之難,驗在近而求之遠,故弗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