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 |
简体字版 |
原典校勘
许多早期文献存在于不同的早期版本,而不同版本之间或多或少有其不同之处。
本站资料库和维基区指定其中一部早期版本为底本(一般为本站图书馆中的版本),且要求电子版除明确注明之外与底本一致。
尽管如此,电子版所采用的底本在某些地方有可能无法说通,或有文字学、考古学上的理由让我们认为底本本身有误。在这种情况下:
- 电子版中的字除明确注明之外必须符合原底本。
- 修改底本时,必须属于下述情况:
- 原底本无法说通,或:
- 有证据说明原底本应该作为其它文字描述(如:另一早期版本中有较恰当的文字,或有人提出具体的文字学论证说明为甚么底本必须如此纠正)。
- 其它重要版本可以另外指出,但:
- 注明其它版本时,必须注明哪一部早期版本(如:《四部丛刊》本、《汉魏丛书》本等),而最好指出本站图书馆中的出处和页码,且:
- 尚未提供早期文献来源的异文,除特殊情况外不注明。(包括中华书局等版本:若其它现代的版本以另一本为底本,要直接指出此底本中的异文。)
- 经典文献对汉字的使用不见得符合现代的使用规范(如:古书多用“脩”代表当代中文中“修”的意思)。若其使用方法与古代的规范用法一致(可参考《康熙字典》、《汉语大字典》等字书),则不是错字,因此不必改字。
提出修正
由于上述情况,如果想要提出修正:
- 请首先确认电子版与原底本一致。若不一致,并且尚未注明不一致之由,则电子版有误,需要纠正。请发表讯息要求电子版纠正,并指出图书馆中的出处。
- 若电子版与底本一致,但您认为需要改字才能说通,请:
- 参照图书馆中的其它版本,看其它版本是否有较通顺的异文。
- 以其它版本或校勘者的详细论证为证据,发言建议校正电子版。请留意:若缺乏足够的证据,电子版无法修正。
注意:缺少足够证据或未指出其它早期版本异文的校勘一般无法加到资料库。在提出校勘建议时,请尽可能提供相关的图书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