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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 | 電子圖書館 |
1 | ䷏豫: | 豫:卦配火水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建丁丑至壬午,積筭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五星從位起熒惑,亢宿從位降乙未土,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盪陰,君子之道,變之於《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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