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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善 非事 之父 是母 無為 親孝 也而 此 大 亂 之 道 也 不言 孝人 乃有 是上 大三 亂惡 之豈 道唯 | 也 非 聖 人 者 無 法 敢聖 非人 之制 是作 無禮 法樂 也而 非 孝 者 無 親 | 罪宮 之大 大辟 者也 莫條 過有 不三 孝千 而 要 君 者 無 上 而君 敢者 要臣 之之 是禀 無命 上也 | 子 曰 五 刑 之 屬 三 千 而 罪 莫 大 於 不 孝 墨五 劓刑 剕謂 | 亂服 忿有 爭親 之疏 事罪 言有 此輕 罪重 惡也 必故 及以 刑名 辟章 故以 此前 次章 之有 驕 | 䟽 于正 五義 刑曰 又此 禮章 記五 問刑 喪之 云屬 喪三 多千 而案 服舜 五命 罪皐 多陶 而云 刑汝 五作 以士 其明 | 雖而 優不 不除 除之 驕雖 亂日 及致 爭太 競牢 之之 事養 使固 親非 常孝 憂也 故者 非言 孝奉 也養 | 上先 而者 驕則 為首 下章 而不 亂敢 在毀 醜傷 而也 爭云 之言 三上 事三 皆事 可皆 喪可 亡亡 其身 身者 命謂 也上 云居 | 一牛 豕羊 一豕 孔也 云案 用尚 太書 牢召 也誥 是稱 謂越 三翼 牲日 為戊 太午 牢乃 也社 云於 孝新 以邑 不牛 毀一 為羊 | | 害刃 也於 〇廟 注是 三也 牲言 至處 非儕 孝衆 也之 〇中 正而 義每 曰事 云好 三爭 牲競 太或 牢有 也以 者刃 三相 牲讎 | 刃義 劍案 之左 屬傳 謂云 之晉 兵范 也鞅 必用 有劍 刃以 堪帥 害卒 於杜 人預 則曰 左用 傳短 齊兵 莊接 公敵 請此 自則 | 也此 故依 注魏 以注 競也 釋醜 爭衆 也釋 〇詁 注文 謂左 以傳 兵曰 刃師 相競 加巳 〇甚 正杜 義預 曰云 此競 依猶 常爭 | 父兵 母刀 之或 憂加 猶於 為身 不若 孝三 之者 子不 也除 〇雖 注復 醜日 衆日 也能 爭用 競三 也牲 〇之 正養 義終 曰貽 | 危事 亡在 也醜 為輩 下之 須中 去不 亂可 不為 去忿 則爭 致之 刑事 辟是 在以 醜居 輩上 須須 去去 爭驕 不不 去去 則則 | 養日 固致 非太 孝牢 也之 疏 可事 為親 驕至 溢孝 之也 事〇 為正 臣義 下曰 者此 不言 可居 為上 撓位 亂者 之不 | 牲 之 養 猶 為 不 孝 也 上三 三牲 事太 皆牢 可也 亡孝 身以 而不 不毀 除為 之先 雖言 | 在 醜 而 爭 則 兵 刃謂 相以 加兵 三 者 不 除 雖 日 用 三 | 和醜 順衆 以也 從爭 衆競 也也 當 居 上 而 驕 則 亡 為 下 而 亂 則 刑 | 不 驕 臨當 下莊 也敬 以 為 下 不 亂 奉當 上恭 也謹 以 在 醜 不 爭 | | | 事曰 也此 五依 事魏 若注 闕也 於凡 一為 則孝 未子 為者 能須 事備 親此 也五 等 事 親 者 居 上 | 母人 也文 言王 文之 王詩 之也 嚴鄭 敬注 祭云 祀明 如發 此不 也寐 〇謂 注夜 五而 者至 至旦 為也 能二 〇人 正謂 義父 | 浴將 也祭 又夫 云婦 文齋 王戒 之沐 祭浴 也盛 事服 死奉 如承 事而 生進 詩之 云言 明將 發祭 不必 寐先 有齊 懷戒 二沐 | 至正 不義 寐曰 〇此 正依 義鄭 曰注 此也 皆並 說約 祭喪 祀親 嚴章 敬文 之其 事義 也奧 案於 祭彼 義〇 曰注 孝齋 子戒 | 賤安 雖止 儗世 人子 非色 其憂 倫不 亦滿 舉容 重此 以注 明減 輕憂 之能 義二 也字 〇者 注以 擗此 踊章 至通 哀於 情貴 | 行記 不文 能王 正世 履子 又云 下王 文季 此有 古不 之安 世節 子則 亦內 朝豎 夕以 問告 於文 內王 豎文 其王 有色 不憂 | 以定 致晨 親省 之及 懽進 〇飲 注食 色以 不養 至父 正母 履皆 〇須 正盡 義其 曰敬 此安 依之 鄭心 注不 也然 案則 禮難 | 弓敬 曰之 事義 親也 有〇 隱注 而就 無養 犯能 左致 右其 就懽 養〇 無正 方義 言曰 孝此 子依 冬魏 溫注 夏也 凊案 昬檀 | 之恭 所敬 敬也 進案 甘禮 脆記 而內 后則 退云 又子 祭事 義父 曰母 養雞 可初 能鳴 也咸 敬盥 為漱 難至 皆於 是父 盡母 | 盡肅 其此 敬五 〇者 正無 義限 曰貴 此賤 依有 王盡 注能 也備 平者 居是 謂其 平能 常事 在親 家〇 孝注 子平 則居 須必 | | 哀不 情櫛 也怒 若不 卒至 哀詈 之盡 後終 終憂 盡謹 其之 祥心 練若 及親 春喪 秋亡 祭則 祀攀 又號 當毀 盡瘠 其終 嚴其 | 敬子 若能 進事 飲其 食親 之而 時稱 怡孝 顏者 悅謂 色平 致常 親居 之處 孝家 若之 親時 之也 有當 疾須 則盡 冠於 者恭 | 矣 然 後 能 事 親 則五 未者 為闕 能一 䟽 曰子 致曰 猶至 盡事 也親 言〇 為正 人義 | 致 其 哀 盡擗 其踊 哀哭 情泣 祭 則 致 其 嚴 明齊 發戒 不沐 寐浴 五 者 備 | 則 致 其 樂 致就 其養 懽能 病 則 致 其 憂 行色 不不 正滿 履容 喪 則 | 子 曰 孝 子 之 事 親 也 居 則 致 其 敬 盡平 其居 敬必 養 | 或以 於孝 孝行 行有 之可 下紀 又也 加故 犯以 法名 兩章 字次 今聖 不人 取之 也後 | 䟽 施正 政義 教曰 不此 待章 嚴紀 肅錄 自孝 然子 成事 理親 故之 君行 子也 皆前 由章 事孝 親冶 之天 心下 所所 | 邢 昺 注 疏 | 武 寍 盧 氏 宣 旬 校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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