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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係 計 職 從 重 加 入 綬 候 可 以 緩 決 | 凡 買 受 僑 刳 詐 假 官 者 應 情 實 如 假 官 並 未 造 有 憑 剖 | 餘 謳 驢 未 成 者 尚 可 入 緩 | 凡 偽 造 印 信 如 旨 支 錢 糧 及 誰 驢 得 藏 者 俱 應 入 實 其 | 廣 張 老 丘 經 若 殿 所 捕 人 至 篤 疾 者 應 入 情 實 | 忠 實 奉 天 聶 成 況 緩 一 十 一 年 直 隸 申 一 老 虎 實 湖 | 量 有 無 克 橫 情 節 分 別 實 緩 道 光 一 十 年 山 東 孟 傳 | 凡 犯 罪 事 發 官 司 差 人 持 稟 拘 揮 歐 差 成 廢 之 案 當 酌 | 月 犯 應 死 罪 名 者 秋 審 概 入 情 實 | 凡 回 民 行 竊 高 竊 發 遣 在 逃 行 竊 計 蛾 逾 貫 及 行 竊 時 | 入 實 訊 無 嫌 貢 音 緩 決 | 巨 甘 呈 賣 蠱 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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