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迩 回 重 斋 鞠 甲 | 用 有 类 于 后 世 之 敛 民 故 何 注 以 汉 法 况 之 | 口 赋 更 繇 之 役 此 皆 汉 法 之 可 考 者 哀 公 事 强 吴 而 虚 国 | 七 岁 乃 出 口 钱 盐 铁 论 田 虽 一 十 而 以 顷 亩 出 税 加 之 以 | 付 宜 令 免 七 岁 去 齿 乃 出 口 钱 年 一 十 乃 算 元 帝 令 产 子 | 此 帝 征 伐 四 夷 军 赋 于 民 民 产 子 一 岁 贝 出 口 钱 故 民 重 | 母 曰 田 租 口 赋 一 十 倍 于 古 贞 禹 传 古 民 无 赋 算 口 钱 起 | 矣 古 安 得 有 此 制 耶 于 此 举 汉 法 以 况 之 也 食 货 志 董 仲 | 间 哀 十 一 年 注 吉 用 田 赋 者 若 今 汉 家 敛 民 钱 以 田 为 率 | 所 有 | 鱼 党 乏 荐 今 陈 乞 大 夫 而 言 鱼 菽 之 祭 故 注 云 示 薄 厄 无 | 曰 祭 与 国 君 有 牛 享 大 夫 有 羊 馈 士 有 豚 犬 之 奠 庶 人 有 | 间 哀 六 年 传 有 鱼 菽 之 祭 陈 乞 为 大 夫 而 祭 以 鱼 菽 何 地 | 曰 辅 申 时 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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