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百 一 十 一 頃 一 百 一 十 畝 九 分 九 釐 牝 毫 一 絲 八 忽 | 六 䘏 五 忽 更 五 十 八 年 起 至 嘉 慶 元 年 止 陸 續 墾 成 田 | 私 墾 田 畝 造 刪 題 報 田自 七乾 十隆 八五 頃十 酬 十年 九以 畝前 四己 釐墾 八成 亳熟 | 員 容 俟 賣 取 職 名 隨 案 咨 部 核 議 台 並 陳 明 謹 秦 道 井 | 旨 將 臣 交 部 議 處 其 歷 任 失 察 之 督 撫 司 道 府 吝 巨 寄 | 鑒 再 此 案 臣 元 未 能 先 事 奄 出 咎 無 可 辭 相 聊 請 | 新 舊 零 田 綸 圖 貼 說 恭 皇 御 覽 伏 祈 皇 上 曆 | 各 員 謹 舍 詞 恭 搢 參 奏 並 將 裏 蓋 湖 私 墾 各 田 畝 分 別 | 元 核 暗 男 行 恭 疏 具 題 報 陸 科 外 所 有 查 昭 私 收 租 錢 | 田 畝 秀 別 巳 未 滿 陛 科 年 限 造 具 花 戶 畝 數 細 冊 由 臣 | 質 覿 究 明 索 詐 分 肥 確 數 照 例 定 擬 并 先 將 勘 丈 私 墾 | 審 定 擬 具 奏 除 筋 立 拘 該 縣 等 家 人 范 供 姚 得 等 到 案 | 事 餘 姚 縣 丞 陳 鶴 瑞 一 并 革 職 以 便 提 同 案 丙 人 證 嚴 | 伍 士 備 前 署 上 虞 工 事 試 用 知 縣 繆 汝 和 前 署 上 虞 縣 | 實 參 奏 請 旨 將 前 暑 虹 虞 令 調 福 建 障 浦 縣 知 縣 | 訓 方 足 以 成 信 獸 茲 據 兩 司 道 府 各 揭 報 前 來 相 應 據 | 該 縣 等 得 錢 數 目 必 須 提 同 各 該 縣 管 門 家 人 一 面 質 | 口 切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