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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此 因 會 子 之 問 以 明 爭 父 之 義 也 會 子 日 參 拇 憚 | 論 語 幾 諫 專 早 | 為 頂 為 姚 用 詳 用 略 要 在 隨 宜 子 之 爭 父 則 莫 過 於 | 者 矣 本 文 只 誤 爭 訴 是 袖 點 字 凡 爭 之 道 多 端 | 按 此 章 別 發 三 息 然 最 不 可 少 不 然 則 有 誤 用 其 孝 | 爭 句 亦 是 伴 說 切 勿 兩 平 | 直 恒 斷 說 子 之 不 可 不 爭 於 交 此 句 園 看 臣 不 可 不 | 交 有 爭 子 則 身 方 不 陷 於 不 義 故 當 不 義 以 下 是 | 一 句 上 天 子 諸 侯 大 天 比 等 皆 是 借 客 陪 主 以 見 | 講 意 先 鞭 通 章 在 故 當 不 義 則 子 不 可 以 不 爭 於 父 |
(孝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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