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罪 罪 士 柔 也 且 誥 詞 非 不 當 | 失 當 是 以 閣 臣 之 | 而 士 柔 於 十 年 前 初 擬 之 詞 未 聞 駮 回 使 改 撰 也 今 忽 曰 | 例 翰 林 撰 詞 茍 不 當 則 閣 臣 竟 裁 之 不 則 駁 回 使 另 撰 | 年 矣 至 是 謂 失 當 降 其 官 調 之 鳯 翔 曰 臣 故 翰 林 也 | 柔 者 祭 酒 也 為 翰 林 時 曽 撰 故 左 都 高 攀 龍 誥 文 有 | 光 斗 取 生 員 第 一 崇 禎 改 元 登 進 士 歴 官 司 業 許 士 | 周 鳯 翔 字 儀 伯 號 巢 軒 山 隂 人 以 大 興 籍 為 督 學 左 | 周 鳯 翔 傳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