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 |
简体字版 |
敕 凡 知 人 犯 罪 而 藏 匿 过 致 资 给 令 得 忆 避 者 不 须 | 写 藏 枢 头 请 略 | 者 徒 一 年 窃 盗 者 各 减 二 等 | 官 司 若 不 告 者 亦 以 不 救 助 论 其 官 司 不 即 救 助 | 而 不 救 助 者 减 一 宝 力 势 不 能 赴 救 者 速 告 附 近 | 律 诸 邻 里 被 强 盗 及 杀 人 告 而 不 救 助 者 杖 一 百 关 | 不 得 万 理 | 敕 绎 誓 不 于 己 辄 告 论 者 枝 内 百 其 所 告 之 事 壑 |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 | 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