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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河 曷 不 雲 至 于 南 河 乎 曰 自 華 陰 而 底 柱 而 孟 | 或 問 下 文 云 至 于 衡 漳 衡 漳 者 水 也 岳 陽 果 包 有 | 又 何 疑 焉 | 專 指 灌 縣 為 岷 陽 哉 夫 岳 陽 亦 猶 是 也 直 抵 南 河 | 此 縣 所 可 盡 至 若 岷 山 之 陽 更 不 知 其 所 屆 安 得 | 可 盡 衡 山 之 陽 附 近 者 為 衡 陽 縣 而 荊 之 南 界 非 | 華 山 之 陽 附 近 者 為 商 州 而 山 南 之 地 非 商 州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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