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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土 十 牡 土 以 天 五 为 水 六 牡 火 以 天 七 为 金 四 牡 金 | 火 七 木 八 金 九 土 十 故 水 以 天 一 为 火 二 牡 木 以 天 三 | 五 合 而 隂 阳 异 位 故 曰 妃 以 五 成 也 然 则 水 之 大 数 六 | 生 火 天 以 三 生 木 地 以 四 生 金 天 以 五 生 土 五 位 皆 以 | 汉 儒 常 言 五 胜 矣 最 为 明 审 也 曰 天 以 一 生 水 地 以 二 | 十 汉 志 五 行 生 克 | 图 理 而 详 言 之 也 | 见 矣 而 图 之 致 克 者 则 常 先 乎 四 气 而 难 推 故 当 别 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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