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也人 畢 一 罪 乃 更 人 自 是 笞 者 得 全 然 酷 吏 猶 以 為 威 死 | 者 笞 臀 也如 師淳 古曰 曰然 臀則 音先 徒時 門笞 反背 毋 得 更 人 笞師 者古 不曰 更謂 易行 | 長 五 尺 其 本 大 一 寸 其 竹 也 末 薄 半 寸 皆 平 其 節 當 笞 | 者曰 也箠 音策 止也 橤所 反以 擊 丞 相 劉 舍 御 史 大 夫 衞 綰 請 笞 者 箠 | 百 笞 二 百 曰 一 百 又 笞 者 所 以 教 之 也 其 定 箠 令 古師 | 加 笞 者 或 至 死 而 笞 未 畢 朕 甚 憐 之 其 減 笞 三 百 曰 二 | 曰 三 百 笞 三 百 曰 二 百 猶 尚 不 全 至 中 六 年 又 下 詔 曰 | 死罪 刑謂 幸 而 不 死 不 可 為 人 能師 自古 起曰 居謂 也不 其 定 律 笞 五 百 | 景 帝 元 年 下 詔 曰 加 笞 重 罪 無 異 曰孟 重康 | 率 多 死 代師 斬古 左曰 止斬 笞右 三止 百者 代棄 劓市 笞故 數入 旣於 多死 亦以 不笞 活五 也百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