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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 邑 而 朝 諸 侯 言 六 年 巳 作 洛 邑 而 有 明 堂 者 禮 記 後 | 而 天 下 大 服 又 云 六 年 制 禮 作 樂 是 六 年 巳 有 明 堂 在 | 明 堂 位 云 昔 者 周 公 朝 諸 侯 于 明 堂 之 位 即 云 頒 度 量 | 四 年 建 衞 侯 而 封 康 叔 五 年 營 成 洛 邑 六 年 制 禮 作 樂 | 亦 言 作 新 邑 又 同 召 誥 故 知 七 年 三 月 也 若 然 書 傳 云 | 政 而 言 新 邑 營 及 獻 卜 之 事 與 召 誥 參 同 俱 為 七 年 此 | 正 義 曰 知 周 公 攝 政 七 年 之 三 月 者 以 洛 誥 即 七 年 反 | 傳 周 公 至 魄 生 | 康 叔 為 衞 侯 大 誥 以 治 道 | 事 於 周 之 東 國 而 周 公 皆 慰 勞 勸 勉 之 乃 因 大 封 命 以 | 之 民 即 侯 甸 男 采 衞 五 服 百 官 播 率 其 民 和 恱 並 見 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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