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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相 竊 盜 者 不 計 物 多 少 在 軍 中 以 軍 法 | 著 實 重 處 夜 間 尤 是 切 禁 | 每 遇 動 止 進 退 自 有 旗 幟 金 鼓 若 無 令 許 說 話 但 開 口 者 | 凡 軍 中 要 緊 第 一 件 只 是 不 許 喧 嘩 說 話 | 剖 曲 直 若 與 本 管 爭 毆 者 以 毆 父 母 論 定 行 軍 法 從 事 | 與 非 管 千 總 爭 毆 者 先 治 其 卑 者 以 不 守 分 之 罪 然 後 另 | 旗 總 車 正 旗 總 車 正 與 非 管 百 總 百 總 與 非 管 把 總 把 總 | 打 然 後 查 其 所 由 加 治 若 軍 士 與 非 管 隊 總 隊 總 與 非 管 | 自 己 軍 士 頭 目 兩 相 鬥 毆 不 論 曲 直 各 捆 | 打 所 雇 之 人 即 充 兵 收 操 工 食 即 將 原 雇 之 人 分 支 一 半 | 凡 冒 兵 頂 替 入 操 者 正 替 身 俱 以 軍 法 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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