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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总 麻 其 妇 当 依 公 予 之 妻 尽 礼 皇 姑 从 轻 服 重 不 系 | 上 继 祖 祸 此 则 厌 于 承 重 不 得 伸 其 私 情 故 为 雕 生 止 | 情 所 许 愚 谓 不 得 以 公 予 为 例 喜 答 苴 凋 燕 予 铸 人 俊 | 唯 公 于 蹄 枣 尊 故 其 襄 从 轻 面 服 灵 尽 睡 于 监 雏 则 尺 | 宗 主 奉 修 祭 祀 以 开 尊 卑 故 也 几 蹄 鞭 茫 萧 蹄 骊 一 等 | 喜 曰 愚 诺 庶 予 之 迁 不 祗 加 礼 服 其 杜 粗 指 以 为 身 为 | 如 常 礼 转 酣 不 降 也 斗 天 予 达 于 犬 弋 拂 然 孔 蝇 问 丑 | 青 宾 循 云 庶 于 为 人 后 为 其 渐 纲 麻 一 川 庶 于 形 袭 白 | |
庶子为人后其妻为本舅姑服议 (通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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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为先女君党服议 |
| 总论为人后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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