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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之 正 以 后 之 也 推 此 而 捕 小 宗 无 支 子 则 大 宗 自 虫 | 啼 恻 | 文 获 支 予 可 也 嫡 予 不 得 稷 党 宗 言 犬 宗 虽 重 犹 恣 夺 | 晖 烛 否 若 得 还 为 主 否 猛 答 臼 盐 服 传 曰 何 如 诵 可 以 缚 刚 | 惭 日 或 问 许 猛 云 为 人 后 时 有 昆 弟 后 昆 弟 亡 无 体 尝 得 一 | 良 蝇 | 虹 出 后 昔 绳 还 为 本 父 服 及 追 服 昕 复 父 议 晋 箫 酬 | 呼 善 石 三 配 | 驯 等 故 宜 周 也 关 | 谭 爵 嫡 犹 以 庶 服 六 孙 妇 及 曾 元 孙 妇 寿 驴 夫 眼 祖 睦 刚 | 骊 孙 嫌 遍 祖 以 蹄 纯 唯 故 予 归 鲤 挥 其 孙 辅 蝉 下 未 删 | 衰 祭 事 于 子 妇 至 于 祖 显 自 以 姑 写 妇 箫 谓 鸾 茧 妇 无 酬 |
出后者却还为本父服及追服所后父议 (通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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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为祖曾祖高祖父母持重妻从服议 |
| 出后者为本父母服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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