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 |
简体字版 |
专 同 光 朝 左 谏 议 大 夫 | 卖 专 | 县 官 招 得 五 百 户 已 上 等 第 浆 酬 谦五 十代 五曾 要 | 一 年 内 放 免 两 税 差 科 如 有 违 许 州 论 讦 勘 责 若 州 | 请 指 挥 诸 道 外 府 每 逃 户 归 业 后 委 州 可 各 与 公 凭 | | 法 状 内 次 第 区 分 瓶 玳 精 | 是 罪 人 台 以 官 品 减 等 官 告 赎 罪 之 类 条 忤 即 许 于 | 法 律 断 罪 不 得 更 将 稍 似 格 律 于 本 条 前 后 安 排 如 | 附 详 断 自 今 后 大 理 寺 详 断 文 案 祗 得 以 本 犯 一 条 |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 | 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