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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 口 泛 屯 丑 沼 丑 毋 田 出 口 虹 囚 冠 一 田 咽 沮 一 | 凡 妇 女 谋 故 杀 夫 卑 幼 之 案 如 图 诈 图 赖 憎 嫌 长 累 并 | 者 俱 可 入 缓 决 嗣 邢入 服 | 凡 妇 女 殿 死 夫 总 麻 以 上 尊 长 之 案 理 直 情 急 或 伤 轻 | 可 缓 决 | 凡 妻 谋 故 杀 妾 之 药 如 无 图 诈 园 赖 及 妒 惨 重 情 者 俱 | 者 应 入 情 实 其 馀 俱 可 缓 决 | 有 图 诈 图 赖 僧 嫌 畏 累 等 情 及 死 太 幼 称 恩 养 未 久 | 凡 谋 故 杀 义 予 并 偃 工 及 白 契 所 买 思 养 未 久 奴 婢 厕 | 在 惨 忍 不 必 遽 行 议 实 | 者 俱 可 绥 决 其 殿 死 功 细 卑 幼 应 蛟 候 者 非 情 节 实 | 触 忿 并 死 者 理 曲 情 充 及 致 毙 为 匪 姑 辱 祖 宗 卑 劫 | 巨 雌 山 王 氏 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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