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 |
简体字版 |
叨 煜 乱 | 天 下 用 而 不 徇 小 名 小 义 以 自 私 藉 令 汉 � | 下 为 己 任 者 勿 贰 尔 心 而 夙 夜 以 期 乎 必 济 正 以 其 身 为 | 又 岂 如 四 海 乂 安 仅 保 一 方 之 三 苗 可 舞 干 而 格 则 以 天 | 其 位 而 当 此 两 不 相 下 之 势 如 项 羽 之 不 并 天 下 不 休 者 | 不 义 既 恶 剧 于 崇 密 而 必 不 可 北 面 事 之 苟 有 其 德 允 当 | 旷 民 望 不 可 违 为 大 公 至 正 之 道 哉 七 雄 之 不 仁 项 羽 之 | 服 事 之 故 主 下 无 可 推 让 之 邻 国 又 岂 得 不 以 天 命 不 可 | 天 理 所 宜 无 嫌 可 避 使 文 王 而 当 七 雄 秦 项 之 际 上 无 可 | 在 人 更 不 须 立 町 畦 自 贻 胸 中 渣 滓 上 审 天 命 下 察 人 心 | 注 以 私 罪 汉 未 合 于 时 措 之 宜 也 到 廓 然 大 公 处 却 在 己 |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 | 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