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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南申女》 | 電子圖書館 |
1 | 召南申女: | 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許嫁於酆,夫家禮不備而欲迎之,女與其人言:「以為夫婦者,人倫之始也,不可不正。傳曰:『正其本,則萬物理。失之豪釐,差之千里。』是以本立而道生,源治而流清。故嫁娶者,所以傳重承業,繼續先祖,為宗廟主也。夫家輕禮違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訟之於理,致之於獄。女終以一物不具,一禮不備,守節持義,必死不往,而作《詩》曰:「雖速我獄,室家不足。」言夫家之禮不備足也。君子以為得婦道之儀,故舉而揚之,傳而法之,以絕無禮之求,防淫慾之行焉。又曰:「雖速我訟,亦不女從。」此之謂也。 |
2 | 召南申女: | 頌曰:召南申女,貞一脩容,夫禮不備,終不肯從,要以必死,遂至獄訟,作詩明意,後世稱誦。 |
URN: ctp:lie-nv-zhuan/zhao-nan-shen-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