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解: |
【疏】正义曰:案《·》云:“《》者,孔子应荅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然则夫子既终,微言巳绝,弟子恐离居已后,各生异见,而圣言永灭,故相与论撰,因采时贤及古明王之语合成一法,谓之《》也。郑玄云:“仲弓、子游、子夏等撰定。论者,纶也,轮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书可以经纶世务,故曰纶也;圆转无穷,故曰轮也;蕴含万理,故曰理也;篇章有序,故曰次也;羣贤集定,故曰撰也。郑玄《》注云“荅述曰语”,以此书所载皆仲尼应荅弟子及时人之辞,故曰语。而在论下者,必经论撰,然后载之,以示非妄谬也。以其口相传授,故经焚书而独存也。汉兴,传者则有三家,《鲁论语》者,鲁人所传,即今所行篇次是也。常山都尉龚奋、长信少府夏侯胜、丞相韦贤及子玄成、鲁扶卿太子太傅夏侯建、前将军萧望之并传之,各自名家。《齐论》者,齐人所传,别有《问王》、《知道》二篇,凡二十一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颇多于《鲁论》,昌邑中尉王吉、少府朱畸、琅邪王卿、御史大夫贡禹、尚书令五鹿充宗、胶东庸生并传之,唯王吉名家。《古论语》者,出自孔氏壁中,凡二十一篇,有两《》篇,次不与《齐》、《鲁论》同,孔安国为传,后汉马融亦注之。安昌侯张禹受《鲁论》于夏侯建,又从庸生、王吉受《齐论》,择善而从,号曰“张侯论”,最后而行于汉世。禹以《论》授成帝,后汉包咸、周氏并为章句,列于学官。郑玄就《鲁论》张、包、周之篇章考之《齐》、《古》,为之注焉。魏吏部尚书何晏集孔安国、包咸、周氏、马融、郑玄、陈羣、王肃、周生烈之说,并下已意,为《集解》,正始中上之,盛行于世。今以为主焉。序者,何晏次序传授训说之人,乃已《集解》之意。序为《》而作,故曰《论语序》。 |
| 序解: |
《古论》唯博士孔安国为之训解,而世不传,至顺帝时,南郡大守马融亦为之训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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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古论”至“训说”。○正义曰:此叙训说《古文论语》之人也。《·》:安国,孔子十一世孙,为武帝博士。时鲁共王坏孔子旧宅,壁中得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悉还孔氏,故安国承诏作《书传》,又作《古文孝经传》,亦作《论语训解》。《释诂》云:“训,道也。”然则道其义、释其理谓之训解,以传述言之曰传,以释理言之曰训解,其实一也。以武帝末年遭巫蛊事,经籍道息,故世不传。自此安国之后,至后汉顺帝时,有南郡太守马融亦为《古文论语训说》。案《后汉纪》:“孝顺皇帝讳保,安帝之子也。”《地理志》云:“南郡,秦置,高帝元年更为临江郡,五年复故。景帝二年复为临江郡,中二年复故,属荆州。”《表》云:“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传》云:“马融字季长,扶风茂陵人也。为人美辞貌,有俊才,博通经籍,永初中为校书郎。阳嘉二年,拜议郎,梁商表为从事中郎,转武都太守,三迁为南郡太守,注《》、《》、《》、《》、《》、三《礼》。年八十八,延寿九年卒于家。 |
| 序解: |
汉末,大司农郑玄就《鲁论》篇章考之《齐》、《古》,为之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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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汉末”至“之注”。○正义曰:言郑玄亦为《》之注也。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县人,师事马融。大司农徵不起,居家教授,当后汉桓、灵时,故云汉末。注《》、《》、三《礼》、《》、《尚书大传》、五经纬候,笺《毛诗》,作《毛诗谱》。破许慎《五经异义》,针何休《左氏膏肓》,发《公羊墨守》,起《谷梁废疾》,可谓大儒。作注之时,就《鲁论》篇章,谓二十篇也,复考校之以《齐论》、《古论》,择其善者而为之注。注与注音义同。 |
| 序解: |
今集诸家之善,记其姓名,有不安者颇为改《》,名曰《论语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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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今集”至“集解”。○正义曰:此叙《集解》之体例也。今谓何晏时,诸家谓孔安国、包咸、周氏、马融、郑玄、陈羣、王肃、周生烈也。集此诸家所说善者而存之,示无剿说,故各记其姓名。注言包曰、马曰之类是也。注但记其姓,而此连言名者,以著其姓所以名其人,非谓名字之名也。有不安者,谓诸家之说于义有不安者也。颇为改易者,言诸家之善则存而不改,其不善者颇多为改易之。注首不言包曰、马曰,及诸家说下言一曰者,皆是何氏自下已言、改易先儒者也。名曰《论语集解》者,何氏注解既毕,乃自题之也。杜氏注《春秋左氏传》谓之“集解”者,谓聚集经传为之作解也。此乃聚集诸家义理以解《》,言同而意异也。 |
| 序解: |
光禄大夫关内侯臣孙邕、光禄大夫臣郑冲、散骑常侍中领军安乡亭侯臣曹羲、侍中臣荀顗、尚书驸马都尉关内侯臣何晏等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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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光禄”至“等上”。○正义曰:此叙同集解之人也。《表》云:“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员,多至数十人。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无印绶,爵级十九曰关内侯,颜师古曰:“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孙邕字宗儒,乐安青州人也。《晋书》:“郑冲字文和,荧阳开封人也,起自寒微,卓尔立操。魏文帝为太子,命为文学,累迁尚书郎,出补陈留大守,曹爽引为从事中郎,转散骑常侍光禄勋。”《表》又云:“侍中、散骑中常侍皆加官。”应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晋灼曰:“魏文帝合散骑、中常侍为散骑常侍也。”又曰:“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太宫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如淳曰:“将,谓都郎将以下也,自列侯下至郎中,皆得有散骑及中常侍也。”又曰:“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散骑并乘舆车。”颜师古曰:“并音步浪反。骑而散从,无常职也。”此言中领军者,《表》无文。安乡亭侯者,不在爵级二十之数,盖汉末及魏置亭侯、列侯之伦也。曹羲,沛国谯人,魏宗室曹爽之弟。荀顗字景倩,荀彧之子,诜之弟也,咸熙中为司空。《表》又云:“少府,秦官,属官有尚书。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书,员五人。”驸马都尉掌驸马,武帝初置,秩比二千石。”颜师古曰:“驸,副也,非正驾车,皆为副马。一曰驸,近也,疾也。”何晏字平叔,南阳宛人也,何进之孙,咸之子。曹爽秉政,以晏为尚书,又尚公主。著述凡数十篇。正始中,此五人共上此《论语集解》也。 |
| 学而: |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马曰:“子者,男子之通称,谓孔子也。”王曰:“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诵习以时,学无废业,所以为说怿。”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包曰:“同门曰朋。”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愠,怒也。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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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子曰学而”至“君子乎”。○正义曰:此章劝人学为君子也。“子”者,古人称师曰子。子,男子之通称。此言“子”者,谓孔子也。“曰”者,《》云:“词也。从口,乙声。亦象口气出也。”然则“曰”者,发语词也。以此下是孔子之语,故以“子曰”冠之。或言“孔子曰”者,以记非一人,各以意载,无义例也。《》云:“学者,觉也,觉悟所未知也。”孔子曰:“学者而能以时诵习其经业,使无废落,不亦说怿乎?学业稍成,能招朋友,有同门之朋从远方而来,与已讲习,不亦乐乎?既有成德,凡人不知而不怒之,不亦君子乎?”言诚君子也。君子之行非一,此其一行耳,故云“亦”也。○注“马曰子者”至“说怿”。○正义曰:云“子者,男子之通称”者,经传凡敌者相谓皆言吾子,或直言子,称师亦曰子,是子者,男子有德之通称也。云“谓孔子”者,嫌为他师,故辨之。《》曰:“”何休云:“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师也。”然则书传直言“子曰”者,皆指孔子,以其圣德著闻,师范来世,不须言其氏,人尽知之故也。若其他传受师说,后人称其先师之言,则以子冠氏上,所以明其为师也,“子公羊子”、“子沈子”之类是也。若非已师,而称他有德者,则不以子冠氏上,直言某子,若“高子”、“孟子”之类是也。云“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者,皇氏以为,凡学有三时:一,身中时。《》云:“发然后禁,则捍格而不胜。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故《》云:“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十有三年,学《乐》,诵《》,舞《勺》。十五成童,舞《象》。”是也。二,年中时。《》云:“”郑玄云:“春夏,阳也。《》、《乐》者声,声亦阳也。秋冬,阴也。《》、《礼》者事,事亦阴也。互言之者,皆以其术相成。”又《》云:“春诵,夏弦,秋学礼,冬读书。”郑玄云:“诵谓歌乐也。弦谓以丝播。时阳用事则学之以声,阴用事则学之以事,因时顺气,于功易也。”三,日中时。《》云:“故君子之于学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是日日所习也。言学者以此时诵习所学篇简之文,及礼乐之容,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所以为说怿也。谯周云:“悦深而乐浅也。”一曰:“在内曰说,在外曰乐。”言“亦”者,凡外境适心,则人心说乐。可说可乐之事,其类非一,此“学而时习”、“有朋自远方来”,亦说乐之事耳,故云“亦”。犹《》云:“亦可丑也,亦可喜也。”○注“包曰:同门曰朋”。○正义曰:郑玄注《大司徒》云:“同师曰朋,同志曰友。”然则同门者,同在师门以授学者也。朋即羣党之谓。故子夏曰:“吾离羣而索居。”郑玄注云:羣“谓同门朋友也。”此言“有朋自远方来”者,即《》云:“三年视敬业乐羣也。”同志谓同其心意所趣乡也。朋疏而友亲,朋来既乐,友即可知,故略不言也。○注“愠怒”至“不怒”。○正义曰:云:“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者,其说有二:一云古之学者为已己,得先王之道,含章内映,而他人不见不知,而我不怒也。一云君子易事,不求备于一人,故为教诲之道,若有人钝根不能知解者,君子恕之而不愠怒也。 |
| 学而: |
曾子曰:马曰:“弟子曾参。”“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言凡所传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传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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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曾子曰”至“习乎”。○正义曰:此章论曾子省身慎行之事。弟子曾参尝曰:“吾每日三自省察已身:为人谋事而得无不尽忠心乎?与朋友结交而得无不诚信乎?凡所传授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妄传乎?”以谋贵尽忠,朋友主信,传恶穿凿,故曾子省慎之。○注“马曰:弟子曾参。”○正义曰:《·》云:“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死于鲁。” |
| 学而: |
子曰:“道千乘之国,马曰:“道,谓为之政教。《》:‘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出革车一乘。’然则千乘之赋,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包曰:“道,治也。千乘之国者,百里之国也。古者井田,方里为井。十井为乘,百里之国,适千乘也。”融依《》,包依《》、《》,义疑,故两存焉。敬事而信,包曰:“为国者,举事必敬慎,与民必诚信。”节用而爱人,包曰:“节用,不奢侈。国以民为本,故爱养之。”使民以时。”包曰:“作使民,必以其时,不妨夺农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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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子曰道”至“以时”。○正义曰:此章论治大国之法也。马融以为,道谓为之政教。千乘之国谓公侯之国,方五百里、四百里者也。言为政教以治公侯之国者,举事必敬慎,与民必诚信,省节财用,不奢侈,而爱养人民,以为国本,作事使民,必以其时,不妨夺农务。此其为政治国之要也。包氏以为,道,治也。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夏即公侯,殷、周惟上公也。馀同。○注“马曰道”至“存焉”。○正义曰:以下篇“子曰:道之以政”,故云“道,谓为之政教。”《》齐景公时有司马田穰苴善用兵。《》司马掌征伐。六国时,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兵法,附穰苴于其中,凡一百五十篇,号曰《》。此“六尺曰步”,至“成出革车一乘”,皆彼文也。引之者以证千乘之国为公侯之大国也。云“然则千乘之赋,其地千成”者,以成出一乘,千乘故千成。云“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者,以方百里者一,为方十里者百。方三百里者,三三而九,则为方百里者九,合成方十里者九百,得九百乘也。计千乘犹少百乘方百里者一也。又以此方百里者一,六分破之,每分得广十六里,长百里,引而接之,则长六百里,广十六里也。半折之,各长三百里,将埤前三百里南西两边,是方三百一十六里也。然西南角犹缺方十六里者一也。方十六里者一,为方一里者二百五十六,然向割方百里者为六分,馀方一里者四百,今以方一里者二百五十六埤西南角,犹馀方一里者一百四十四,又复破而埤三百一十六里两边,则每边不复得半里,故云三百一十六里有畸也。云“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者,案《周礼大司徒》云:“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此千乘之国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伯、子、男自方三百而下则莫能容之,故云“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云“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者,《》云:“”然则地虽广大,以千乘为限,故云“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计千乘有七万五千人,则是六军矣。《周礼大司马序官》:“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云“”,《》云“”及《》与此文,皆与《》不合者,礼:天子六军,出自六乡。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地官小司徒》云:“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是家出一人,乡为一军,此则出军之常也。天子六军,既出六乡,则诸侯三军,出自三乡。閟《宫》云“公徒三万”者,谓乡之所出,非千乘之众也。千乘者,自谓计地出兵,非彼三军之车也。二者不同,故数不相合。所以必有二法者,圣王治国,安不忘危,故今所在皆有出军之制。若从王伯之命,则依国之大小,出三军、二军、一军也。若其前敌不服,用兵未已,则尽其境内皆使从军,故复有此计地出军之法。但乡之出军是正,故家出一人;计地所出则非常,故成出一车。以其非常,故优之也。”包曰:道,治也”者,以治国之法,不惟政教而已。下云“道之以德”,谓道德,故易之,但云“道,治也”。云“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者,谓夏之公侯,殷、周上公之国也。云“古者井田,方里为井”者,《》云“”是也。云“十井为乘,百里之国适千乘也”者,此包以古之大国不过百里,以百里赋千乘,故计之每十井为一乘,是方一里者十为一乘,则方一里者百为十乘,开方之法,方百里者一为方十里者百。每方十里者一为方一里者百,其赋十乘。方十里者百,则其赋千乘。地与乘数适相当,故曰:适千乘也。云:“融依《》,包依《》、《》”者,马融依《周礼大司徒》文,以为诸公之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以下也。包氏依《》云,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也。又《》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之制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包氏据此以为大国不过百里,不信《》有方五百里、四百里之封也。马氏言名,包氏不言名者,包氏避其父名也。云“义疑,故两存焉”者,以《》者,周公致太平之书,为一代大典;《》者,汉文帝令博士所作,“孟子”者,邹人也,名轲,师孔子之孙子思,治儒术之道,著书七篇,亦命世亚圣之大才也。今马氏、包氏各以为据,难以质其是非,莫敢去取,于义有疑,故两存其说也。○“包曰作使”至“农务”。○正义曰:云“作使民,必以其时”者,谓筑都邑城郭也。以都邑者,人之聚也,国家之藩衞,百姓之保障,不固则败,不修则坏,故虽不临寇,必于农隙备其守御,无妨农务。《春秋》庄二十九年《》曰:“”注云:“谓今九月,周十一月。龙星角亢,晨见东方,三务始毕,戒民以土功事。”“火见而致用”,注云:“大火,心星,次角、亢,见者致筑作之物。”“水昏正而栽”,注云:“谓今十月,定星昏而中,于是树板干而兴作。”“日至而毕”,注云:“日南至,微阳始动,故土功息。”若其门户道桥城郭墙壍有所损坏,则特随坏时修之,故僖二十年《》曰“”是也。《》云:“”《周礼均人职》云:“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是皆重民之力而不妨夺农务也。 |
| 学而: |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马曰:“文者,古之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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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子曰弟子”至“学文”。○正义曰:此章明人以德为本,学为末。男子后生为弟。言为人弟与子者,入事父兄则当孝与弟也,出事公卿则当忠与顺也。弟,顺也。入不言弟,出不言忠者,互文可知也。下孔子云:“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云:“事父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是也。“谨而信”者,理兼出入,言恭谨而诚信也。泛“爱众”者,泛者,宽博之语。君子尊贤而容众。或博爱众人也。“而亲仁”者,有仁德者则亲而友之。能行巳上诸事,仍有间暇馀力,则可以学先王之遗文。若徒学其文而不能行上事,则为言非行伪也。注言“古之遗文”者,则《》、《》、《礼》、《乐》、《》、《春秋》六经是也。 |
| 学而: |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马曰:“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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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有子曰”至“行也”。○正义曰:“此章言礼乐为用相须乃美。“礼之用,和为贵”者,和,谓乐也。乐主和同,故谓乐为和。夫礼胜则离,谓所居不和也,故礼贵用和,使不至于离也。“先王之道,斯为美”者,斯,此也。言先王治民之道,以此礼贵和美,礼节民心,乐和民声。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是先王之美道也。“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者,由,用也。言每事小大皆用礼,而不以乐和之,则其政有所不行也。“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者,言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可行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