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鄉黨第十: |
楊氏曰:「聖人之所謂道者,不離乎日用之間也。故夫子之平日,一動一靜,門人皆審視而詳記之。」尹氏曰:「甚矣孔門諸子之嗜學也!於聖人之容色言動,無不謹書而備錄之,以貽後世。今讀其書,即其事,宛然如聖人之在目也。雖然,聖人豈拘拘而為之者哉?蓋盛德之至,動容周旋,自中乎禮耳。學者欲潛心於聖人,宜於此求焉。」舊說凡一章,今分為十七節。 |
| 鄉黨第十: |
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恂,相倫反。恂恂,信實之貌。似不能言者,謙卑遜順。不以賢知先人也。鄉黨,父兄宗族之所在,故孔子居之,其容貌辭氣如此。 |
| 鄉黨第十: |
其在宗廟朝廷,便便言,唯謹爾。朝,直遙反,下同。便,旁連反。便便,辯也。宗廟,禮法之所在;朝廷,政事之所出;言不可以不明辨。故必詳問而極言之,但謹而不放爾。此一節,記孔子在鄉黨、宗廟、朝廷言貌之不同。 |
| 鄉黨第十: |
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侃,苦旦反。誾,魚巾反。此君未視朝時也。王制,諸侯上大夫卿,下大夫五人。許氏說文:「侃侃,剛直也。誾誾,和悅而諍也。」君在,踧踖如也。與與如也。踧,子六反。踖,子亦反。與,平聲,或如字。君在,視朝也。踧踖,恭敬不寧之貌。與與,威儀中適之貌。張子曰:「與與,不忘向君也。」亦通。此一節,記孔子在朝廷事上接下之不同也。 |
| 鄉黨第十: |
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擯,必刃反。躩,驅若反。擯,主國之君所使出接賓者。勃,變色貌。躩,盤辟貌。皆敬君命故也。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襜,亦占反。所與立,謂同為擯者也。擯用命數之半,如上公九命,則用五人,以次傳命。揖左人,則左其手;揖右人,則右其手。襜,整貌。趨進,翼如也。疾趨而進,張拱端好,如鳥舒翼。賓退,必復命曰:「賓不顧矣。」紓君敬也。此一節,記孔子為君擯相之容。 |
| 鄉黨第十: |
入公門,鞠躬如也,如不容。鞠躬,曲身也。公門高大而若不容,敬之至也。立不中門,行不履閾。閾,于逼反。中門,中於門也。謂當棖闑之間,君出入處也。閾,門限也。禮:士大夫出入君門,由闑右,不踐閾。謝氏曰:「立中門則當尊,行履閾則不恪。」過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位,君之虛位。謂門屏之間,人君宁立之處,所謂宁也。君雖不在,過之必敬,不敢以虛位而慢之也。言似不足,不敢肆也。攝齊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齊,音咨。攝,摳也。齊,衣下縫也。禮:將升堂,兩手摳衣,使去地尺,恐躡之而傾跌失容也。屏,藏也。息,鼻息出入者也。近至尊,氣容肅也。出,降一等,逞顏色,怡怡如也。沒階趨,翼如也。復其位,踧踖如也。陸氏曰:「趨下本無進字,俗本有之,誤也。」等,階之級也。逞,放也。漸遠所尊,舒氣解顏。怡怡,和悅也。沒階,下盡階也。趨,走就位也。復位踧踖,敬之餘也。此一節,記孔子在朝之容。 |
| 鄉黨第十: |
執圭,鞠躬如也,如不勝。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戰色,足縮縮,如有循。勝,平聲。縮,色六反。圭,諸侯命圭。聘問鄰國,則使大夫執以通信。如不勝,執主器,執輕如不克,敬謹之至也。上如揖,下如授,謂執圭平衡,手與心齊,高不過揖,卑不過授也。戰色,戰而色懼也。蹜蹜,舉足促狹也。如有循,記所謂舉前曳踵。言行不離地,如緣物也。享禮,有容色。享,獻也。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實。有容色,和也。儀禮曰:「發氣滿容。」私覿,愉愉如也。私覿,以私禮見也。愉愉,則又和矣。此一節,記孔子為君聘於鄰國之禮也。晁氏曰:「孔子,定公九年仕魯,至十三年適齊,其間絕無朝聘往來之事。疑使擯執圭兩條,但孔子嘗言其禮當如此爾。」 |
| 鄉黨第十: |
君子不以紺緅飾。紺,古暗反。緅,側由反。君子,謂孔子。紺,深青揚赤色,齊服也。緅,絳色。三年之喪,以飾練服也。飾,領緣也。紅紫不以為褻服。紅紫,間色不正,且近於婦人女子之服也。褻服,私居服也。言此則不以為朝祭之服可知。當暑,袗絺綌,必表而出之。袗,單也。葛之精者曰絺,麤者曰綌。表而出之,謂先著裏衣,表絺綌而出之於外,欲其不見體也。詩所謂「蒙彼縐絺」是也。緇衣羔裘,素衣麑裘,黃衣狐裘。麑,研奚反。緇,黑色。羔裘,用黑羊皮。麑,鹿子,色白。狐,色黃。衣以裼裘,欲其相稱。褻裘長。短右袂。長,欲其溫。短右袂,所以便作事。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長,去聲。齊主於敬,不可解衣而寢,又不可著明衣而寢,故別有寢衣,其半蓋以覆足。程子曰:「此錯簡,當在齊必有明衣布之下。」愚謂如此,則此條與明衣變食,既得以類相從;而褻裘狐貉,亦得以類相從矣。狐貉之厚以居。狐貉,毛深溫厚,私居取其適體。去喪,無所不佩。去,上聲。君子無故,玉不去身。觿礪之屬,亦皆佩也。非帷裳,必殺之。殺,去聲。朝祭之服,裳用正幅如帷,要有襞積,而旁無殺縫。其餘若深衣,要半下,齊倍要,則無襞積而有殺縫矣。羔裘玄冠不以弔。喪主素,吉主玄。弔必變服,所以哀死。吉月,必朝服而朝。吉月,月朔也。孔子在魯致仕時如此。此一節,記孔子衣服之制。蘇氏曰:「此孔氏遺書,雜記曲禮,非特孔子事也。」 |
| 鄉黨第十: |
齊,必有明衣,布。齊,側皆反。齊,必沐浴,浴竟,即著明衣,所以明潔其體也,以布為之。此下脫前章寢衣一簡。齊,必變食,居必遷坐。變食,謂不飲酒、不茹葷。遷坐,易常處也。此一節,記孔子謹齊之事。楊氏曰:「齊所以交神,故致潔變常以盡敬。」 |
| 鄉黨第十: |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音嗣。食,飯也。精,鑿也。牛羊與魚之腥,聶而切之為膾。食精則能養人,膾麤則能害人。不厭,言以是為善,非謂必欲如是也。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食饐之食,音嗣。饐,於冀反。餲,烏邁反。飪,而甚反。饐,飯傷熱濕也。餲,味變也。魚爛曰餒。肉腐曰敗。色惡臭惡,未敗而色臭變也。飪,烹調生熟之節也。不時,五穀不成,果實未熟之類。此數者皆足以傷人,故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割肉不方正者不食,造次不離於正也。漢陸續之母,切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蓋其質美,與此暗合也。食肉用醬,各有所宜,不得則不食,惡其不備也。此二者,無害於人,但不以嗜味而苟食耳。肉雖多,不使勝食氣。惟酒無量,不及亂。食,音嗣。量,去聲。食以穀為主,故不使肉勝食氣。酒以為人合歡,故不為量,但以醉為節而不及亂耳。程子曰:「不及亂者,非惟不使亂志,雖血氣亦不可使亂,但浹洽而已可也。」沽酒市脯不食。沽、市,皆買也。恐不精潔,或傷人也。與不嘗康子之藥同意。不撤薑食。薑,通神明,去穢惡,故不撤。不多食。適可而止,無貪心也。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助祭於公,所得胙肉,歸即頒賜。不俟經宿者,不留神惠也。家之祭肉,則不過三日,皆以分賜。蓋過三日,則肉必敗,而人不食之,是褻鬼神之餘也。但比君所賜胙,可少緩耳。食不語,寢不言。答述曰語。自言曰言。范氏曰:「聖人存心不他,當食而食,當寢而寢,言語非其時也。」楊氏曰:「肺為氣主而聲出焉,寢食則氣窒而不通,語言恐傷之也。」亦通。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食,音嗣。陸氏曰:「魯論瓜作必。」古人飲食,每種各出少許,置之豆閒之地,以祭先代始為飲食之人,不忘本也。齊,嚴敬貌。孔子雖薄物必祭,其祭必敬,聖人之誠也。此一節,記孔子飲食之節。謝氏曰:「聖人飲食如此,非極口腹之欲,蓋養氣體,不以傷生,當如此。然聖人之所不食,窮口腹者或反食之,欲心勝而不暇擇也。」 |
| 鄉黨第十: |
席不正,不坐。謝氏曰:「聖人心安於正,故於位之不正者,雖小不處。」 |
| 鄉黨第十: |
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杖者,老人也。六十杖於鄉,未出不敢先,既出不敢後。鄉人儺,朝服而立於阼階。儺,乃多反。儺,所以逐疫,周禮方相氏掌之。阼階,東階也。儺雖古禮而近於戲,亦必朝服而臨之者,無所不用其誠敬也。或曰:「恐其驚先祖五祀之神,欲其依己而安也。」此一節,記孔子居鄉之事。 |
| 鄉黨第十: |
問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拜送使者,如親見之,敬也。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嘗。」范氏曰:「凡賜食,必嘗以拜。藥未達則不敢嘗。受而不飲,則虛人之賜,故告之如此。然則可飲而飲,不可飲而不飲,皆在其中矣。楊氏曰:「大夫有賜,拜而受之,禮也。未達不敢嘗,謹疾也。必告之,直也。」此一節,記孔子與人交之誠意。 |
| 鄉黨第十: |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非不愛馬,然恐傷人之意多,故未暇問。蓋貴人賤畜,理當如此。 |
| 鄉黨第十: |
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畜之。食恐或餕餘,故不以薦。正席先嘗,如對君也。言先嘗,則餘當以頒賜矣。腥,生肉。熟而薦之祖考,榮君賜也。畜之者,仁君之惠,無故不敢殺也。侍食於君,君祭,先飯。飯,扶晚反。周禮,「王日一舉,膳夫授祭,品嘗食,王乃食」。故侍食者,君祭,則己不祭而先飯。若為君嘗食然,不敢當客禮也。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首,去聲。拖,徒我反。東首,以受生氣也。病臥不能著衣束帶,又不可以褻服見君,故加朝服於身,又引大帶於上也。君命召,不俟駕行矣。急趨君命,行出而駕車隨之。此一節,記孔子事君之禮。 |
| 鄉黨第十: |
入太廟,每事問。重出。 |
| 鄉黨第十: |
朋友死,無所歸。曰:「於我殯。」朋友以義合,死無所歸,不得不殯。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朋友有通財之義,故雖車馬之重不拜。祭肉則拜者,敬其祖考,同於己親也。此一節,記孔子交朋友之義。 |
| 鄉黨第十: |
寢不尸,居不容。尸,謂偃臥似死人也。居,居家。容,容儀。范氏曰:「寢不尸,非惡其類於死也。惰慢之氣不設於身體,雖舒布其四體,而亦未嘗肆耳。居不容,非惰也。但不若奉祭祀、見賓客而已,申申夭夭是也。」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狎,謂素親狎。褻,謂燕見。貌,謂禮貌。餘見前篇。凶服者式之。式負版者。式,車前橫木。有所敬,則俯而憑之。負版,持邦國圖籍者。式此二者,哀有喪,重民數也。人惟萬物之靈,而王者之所天也,故周禮「獻民數於王,王拜受之」。況其下者,敢不敬乎?有盛饌,必變色而作。敬主人之禮,非以其饌也。迅雷風烈,必變。迅,疾也。烈,猛也。必變者,所以敬天之怒。記曰:「若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此一節,記孔子容貌之變。升車,必正立執綏。綏,挽以上車之索也。范氏曰「正立執綏,則心體無不正,而誠意肅恭矣。蓋君子莊敬無所不在,升車則見於此也。」車中,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內顧,回視也。禮曰:「顧不過轂。」三者皆失容,且惑人。此一節,記孔子升車之容。 |
| 鄉黨第十: |
色斯舉矣,翔而後集。言鳥見人之顏色不善,則飛去,回翔審視而後下止。人之見幾而作,審擇所處,亦當如此。然此上下,必有闕文矣。曰:「山梁雌雉,時哉!時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共,九用反,又居勇反。嗅,許又反。○邢氏曰:「梁,橋也。時哉,言雉之飲啄得其時。子路不達,以為時物而共具之。孔子不食,三嗅其氣而起。」晁氏曰:「石經『嗅』作戛,謂雉鳴也。」劉聘君曰「嗅,當作狊,古闃反。張兩翅也。見爾雅。」愚按:如後兩說,則共字當為拱執之義。然此必有闕文,不可強為之說。姑記所聞,以俟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