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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矩》 | 電子圖書館 |
1 | 李矩: | 成汭鎮荊州,有墊江縣令崔令,與主簿李矩不協。隣於水火。一旦群盜刼縣。殺崔令。賊過後,矩入宅檢校,有一廳子方避賊,見矩,以為與賊通,明日,言鎮將。衆咸知矩與崔失歡。頗疑之。執送中州,推問不伏。遂解送江陵,禁右廂獄,廂吏速於具獄。推吏常某,言於判官范某曰。李矩詆讕,須栲究之。范固不許。常竟鍛鍊以成之。矩臨刑,戒家人多燒紙筆,訟於地下。纔一月,常某暴亡。後李矩主簿見身,范見矩至,曰。某受判官深恩,非感造次。但冥府只要為證耳。及妻子以誠祈之。乞容旬月。區分家事。雖無痛苦,飲食如常,但困憊,踰月而卒。出《北夢瑣言》 |
URN: ctp:taiping-guangji/352/lij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