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 -> 居處部八

《居處部八》

電子圖書館

電子圖書館
1 宅:
《釋名》曰:宅,擇也;言擇吉處而營之也。

2 宅:
《說文》曰:宅,人所托也。

3 宅:
《周禮》曰:凡任地,國宅無征。鄭注云:國宅城中,無征稅也。

4 宅:
《禮記》曰:獻田宅者操書契。

5 宅:
《左傳》曰: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子之宅近市,湫隘囂塵,不可以居,請更諸爽塏者。」辭曰:「君之先臣容焉,臣不足以嗣之。」及晏子如晉,公更宅,反則成矣。既拜,乃毀之如里室,皆如其舊。則使人反之。且諺曰:「非宅是卜,惟鄰是卜。二三子先卜鄰矣。」卒復其舊宅。

6 宅:
《漢書》曰:蕭何買田宅,必居窮僻處,曰:「令後世賢,師吾儉。不賢,毋為勢家所奪。」
又曰:魯恭王餘好治宮室苑囿,壞孔子舊宅以廣其宮,聞鍾磬琴瑟之聲,遂不敢復壞,於其壁中得古文經傳。

7 宅:
《吳志》曰:周瑜與孫策同年,相友善,瑜推道南大宅以舍策,外堂拜母,有無通共。

8 宅:
《晉書》曰:裴楷性寬厚,與物無忤。不持儉素,每游榮貴,輒取其珍玩。雖車馬器服,宿昔之間,便以施諸窮乏。嘗營別宅,基構甚麗,與兄共游行,床帳儼然,欞軒疏郎,兄心甚愿之而口不言也,楷心知其意,便使住。
又曰:杜后母裴氏為廣德縣君。裴氏名穆,長水校尉綽孫,太傅主簿遐女,太尉王夷甫外孫。中表之美,高於當世。遐隨東海王越遇害,無子。唯穆渡江,遂享榮慶,立第南掖門外,世所謂杜姥宅云。
又曰:有奏王公國家,京城不宜有田宅。未暇作諸國邸,當使有往來處,今限京師得有宅一所。

9 宅:
《齊書》曰:劉繪,字士彰,彭城人也,太常悛弟。父勔,宋末權貴,門多客。繪解褐為著作郎,太祖見。嘆曰:「劉公為不亡矣!」繪聰警,善隸書。為竟陵王后進賓客時,張融、周颙并有言工,融音旨緩韻,颙辭致綺捷,繪之言吐,又頓挫有風氣。時人謂語曰:「劉繪貼宅,別開一門。」言在二家之中也。又朝野為語曰:「三人共宅,夾清漳,張南周北,劉中央。」言處二人間。

10 宅:
王隱《晉書》曰:魏舒,字陽元。幼喪父母,為外寧氏所養。氏起宅,相者云:「當出貴外甥。」外祖父母以寧氏甥小而慧,謂應相也。舒答:「當為外家成此宅相。」
又曰:上黨鮑瑗家多喪禍貧苦,淳于智卜之,卦成,謂曰:「為君安宅者,女子工耶?」曰:「是也。」又曰:「此人已死耶?」曰:「然」。智曰:「此人安宅失宜,既害其身,又令君不利。君舍東北有大桑樹,君徑入市門數十步,當有一人折新馬鞭者,便就請買還,懸此樹,三年當得物。」瑗承言詣市,果得馬鞭,懸之三年,后浚井,中得數十萬銅錢雜器,復可二十餘萬。於是家業用展,病者亦愈。

11 宅:
《晉書》曰:孔愉營山陰湖南侯山下數畝地為宅,草屋數間,便棄官居之。送資數百萬,悉無所取。
又曰:桓玄得志,常欲以謝安宅為營。謝混曰:「邵伯之仁,猶惠及甘棠;文靜之德,更不保五畝宅耶!」玄聞,慚而止。

12 宅:
《宋書》曰:初,太社西空地一區,吳時丁奉宅,孫皓流徙其家;晉有江左,初為周顗、蘇峻宅,其後為袁真宅,又為章武王司馬秀宅,皆凶敗;后給臧燾,亦頻遇喪禍;故世稱惡地。王僧綽常以正達自居,謂宅無吉凶,請為第。始就筑,未居而敗。

13 宅:
又《顏延之傳》曰:竣既貴重,權傾一朝,凡所資供,延之無所受,器服不改,宅宇如舊。見竣起宅,謂曰:「善為之,無令人笑汝拙也。」

14 宅:
《齊書》曰:齊世祖武皇帝諱賾,字宣遠,太祖長子也。小字龍兒。生於建康青溪宅,其夜陳孝后、劉昭后同夢龍據屋上,故字上焉。

15 宅:
《梁書》曰:高祖,宋大明八年甲辰,生於秣陵縣同夏里三橋宅。

16 宅:
《後魏書》曰:德興反於營州,使尚書盧同往討之,大敗而反。屬侍中穆紹與元順侍坐,因論同之罪。同先有近宅借紹,頗欲為言。順勃然曰:「盧同終將無罪!」太后曰:「何得如侍中之言?」順曰:「有好宅與要勢侍中,豈慮罪也?」紹慚,不復敢言。

17 宅:
又《邢巒傳》曰:孝文因行樂至司空府南,見巒宅,謂巒曰:「朝行樂至此,見卿宅乃住,東望德館,情有依然。」巒對曰:「陛下移構中原,方建無窮之業,臣意在與魏升降,寧容不務永寧之宅。」帝謂司空穆高、仆射李沖曰:「巒之此言,其意不小。」

18 宅:
《五代史·晉史》曰:羅紹威前唐時嘗建第洛陽福善里。莊宗同光中,始賜明宗梁租庸使趙巖宅,雖華,以趨內遠,乃召紹威子周敬易其第。后明宗即位,一日夢中見一人,儀形瑰秀,若素識者,上夢中曰:「此得非前宅主羅氏乎!」及寤,訪其子孫,左右對曰:「周敬見列明廷。」召至,果符夢中所見。上謂侍臣曰:「朕不欲使大勛之後久無土地。」因授左馮翊。非承家為善,何以致此!

19 宅:
《五代史·周書》曰:漢初,以晉入蕃將相第宅賜隨駕大臣,以趙瑩第賜太祖。太祖召瑩子前刑部郎中易則告之曰:「所賜第除素屬版籍外,如別有契券,己所置者,可歸本直。」即以千餘緡遺易則,易則惶恐辭讓,太祖堅之,乃受。

20 宅:
《孔子家語》曰:魯哀公問於孔子曰:「寡人聞東益宅不祥,信有之乎?」孔子曰:「不祥有五,而益宅不與焉。夫損人而自益,身之不祥也。棄老而取幼,家之不祥也。釋賢而任不肖,國之不祥也。老者不教,幼者不學,俗之不祥也。聖人伏匿,愚者擅權,天下之不祥也。不祥有五,而益宅不與焉。」

21 宅:
《淮南子》曰:魯哀公欲西益宅,史爭之,為西益宅不祥。哀公作色怒,左右數諫不聽,乃以問其傅曼折睢,對曰:「天下三不祥,而西益宅不與焉。」哀公大悅,復問:「何為三不祥?」對曰:「不行禮義,一不祥。嗜欲無止,二不祥。不聽正諫,三不祥。」哀公喟然,自反,不益宅。

22 宅:
《風俗通》曰:宅不西益,俗說西者為上,上益宅者,妨家長也。原其所以西益者,《禮記》曰:「南向北向,西方為上。」《爾雅》曰:「西南隅謂之隩。」尊長之處也。不西益者,恐動搖之耳。審西益有害,增廣三面豈能獨吉乎?

23 宅:
《國語》:魯文公欲弛孟文子之宅,文公,魯僖公之子。弛,毀也。孟文子,魯大夫公孫敖之子文伯穀也。宅有司所居,公欲毀之,以益宮也。使人謂之曰:「吾欲利子於外之寬者。」對曰:「夫位,政之建也;署,位之表也;車服,表之章也;宅,章之次也;祿,食之次也。君議五者以建政,為不易之故也。今有司未命易臣之署與其車服,而曰:將易而次,為寬利也。夫署,所以朝夕虔君命也。臣立先臣之署,服其車服,為利故而易其次,是辱君命也。不敢聞命。若罪也,則請納祿與車服而違署,唯里人之所命次。」公弗取。臧,文仲聞之,曰:「孟孫善守矣,其可以蓋穆伯而守其後於魯乎!」穆伯,文子之父公孫敖也。淫乎魯,出奔而死,圻於齊。今文子守官不失禮,故可掩蓋其父惡,守其後嗣也。公欲弛郈敬子之宅,亦如之。公,文公。郈敬子,魯大夫郈惠伯玄孫之孫敬伯回也。亦如之者,亦謂之欲利子於外之寬者也。對曰:「先臣惠伯以命於同里,嘗、禘、烝享之所致君昨者世有數矣。出入受事之幣以致君之命者,亦有數矣。今命臣更次於外,無乃違乎!請從司徒以班從次。」亦弗取。

24 宅:
《孟子》曰:五畝之宅,樹墻下以桑,匹婦蠶之,則老者足以衣帛。

25 宅:
《韓子》曰:有與猛者鄰,欲賣宅避之。人曰:「是其貫將滿矣,子姑待之。」答曰:「吾恐以我滿貫也。」遂去之。

26 宅:
《淮南子》曰:任一人之能,不足以治三畝之宅。循道理之數,因天地之固,然則六合不足均也。

27 宅:
《抱樸子》曰:葛盧佐光武有大功,受爵,立宅舍於博望里。于今基址石礎存焉。

28 宅:
《郡國志》曰:虢州楊震宅,西有龍望原,南崖有太尉公藏書窟。太元初,人逐獸入穴,見古書二千餘卷。
又曰:洛陽董卓宅在永和里,掘地輒得金玉寶玩。后魏邢巒掘得丹沙及錢,銘曰董太傅之物。後夢見卓索,欒不與。經年而卒。
又曰:洛陽石崇宅有綠珠樓,今謂之狄泉。
又曰:洛陽蘇秦宅在利仁里。后魏高顯業每夜見赤光,於光處掘得金百斤,銘曰蘇家金。業為之造寺。
又曰:幹山南有許詢宅。
又曰:長沙南寺賈誼宅,亦陶侃宅在焉。
又曰:婁縣山下有巫咸故宅在焉。
又曰:鄂州西塞山有黃琬宅、丁固宅。
又曰:尋陽郡湓城亭有陶潛宅。
又曰:柳州城東北有仙人蘇耽宅。
又曰:淯陽有小長安,東場城有范蠡祠,即故宅也。
又曰:恒州九門縣新市城西有藺相如宅。
又曰:鄧州枚溪出紫山南道,百里奚故宅基在焉。
又曰:密州高密西有鄭玄宅,亦曰鄭城。玄后移葬於屬阜。墓側有稻田萬頃,斷水造魚梁,歲收億萬,世號萬匹梁。

29 宅:
《輿地志》云:縣東南白沙有龐士元宅於漢水之北,司馬德操宅於漢水之南,隔魚梁州街對宇,歡情自接,每至相思,則褰裳涉水。

30 宅:
《樓承先別傳》曰:樓玄到廣州密求虞仲翔故宅處,遂徘徊躑躇,哀咽凄愴,不能自勝耳。

31 宅:
《三輔決錄》曰:郭祥為太尉長史,起大宅在高陵城西,世稱曰長史宅。

32 宅:
《瀨鄉記》曰:老子祠在瀨鄉曲仁里。譙城西出十里,老子平生時,教化學堂故處也。漢桓帝修建屋宇為老子廟。廟北二里李夫人祠,是老子所生舊宅也。

33 宅:
劉禎《京口記》曰:糖頹山,山周回二里餘。山南隔路得郗鑒故宅,五十餘畝。
又曰:長村東太瀆,瀆北有謝玄故宅。

34 宅:
戴延之《西征記》曰:東陽門外道北,吳蜀二主第宅,去城二里。墟基猶存。
又曰:潼關,北去蒲阪城六十里,城中有舜廟。城外有宅井及二妃壇。南去城二十里有山,舜所耕山也。

35 宅:
《述征記》曰:豐水西九十里有漢高祖宅。
又曰:山陽縣城東北二十里,魏中散大夫嵇康園宅。今悉為田墟,而父老猶謂嵇公竹林地,以時有遺竹也。

36 宅:
《成都記》曰:成都縣南百步有嚴君、司馬相如、楊雄宅。今草玄亭餘跡尚存。

37 宅:
《陳留耆舊傳》曰:董宣為北海太守。大姓公孫舟造起大宅,卜工占之,云宅成當出一喪。舟使其子取行人殺之以塞咎。宣收舟,拷殺之。

38 宅:
《世說》曰:鍾會、荀濟二人情好不協。荀有寶劍,可直百萬,常在母鍾太夫人許。會善書,學荀手跡,作書與母取劍,仍竊去不還。荀后知是鍾,而無由得求,思所以報之。會鐘兄弟共以千萬起新宅,始成,甚精麗,未得移住。荀善畫,於是潛往畫鍾門堂,并作太傅形象,衣冠狀貌如平生之容。鍾來入門,便感慟,於是宅遂空廢。

39 宅:
《徐邈別傳》曰:邈字仙民,舉也恣承,傳為定范。舊疑歲神在卯,舉世認承,傳為定范。舊疑歲神在卯,此宅之左,即彼宅之右地,何得俱忌。邈以為太歲之屬,自是游神;譬如日出之時,向東皆逆,非為定體。

40 宅:
《水經注》曰:齊城門外有晏嬰宅。

41 宅:
盛弘之《荊州記》曰:新野郡西七里有楊溪,源出紫山,南流入淯。故耆老傳云溪西有百里奚宅。
又曰:新野郡南有越相范蠡祠,蠡宅三戶。人傳云祠處即是宅。
又曰:襄陽范蠡祠南有晉河南尹樂廣宅,周回十餘畝。曩舊井猶未頹,檀道濟置邏其中,即名為樂宅。
又曰:襄陽西北十餘里,名為隆中,有諸葛孔明宅。
又曰:宛城有伍子胥宅。

42 宅:
范汪《荊州記》曰:義陽六安縣有光武宅,枕白水,所謂龍飛白水。

43 宅:
《蘇州記》曰:周文學科孔子弟子言偃宅在常熟縣西。

44 宅:
《史記》云:言偃,吳人也,字子游。又《吳地記》云:宅有井,井邊有監洗石,周四尺。《輿地志》云:梁蕭正德為郡太守,為蕭將去,莫知所在。

45 宅:
《吳地記》曰:云陸氏宅在長谷,谷在吳縣東北,谷名華亭谷,水下通松江。昔陸遜、陸凱居此谷。《吳志》云:「漢廬江太守陸康與袁術有隙,使侄遜與其子績率宗族遠此避難。」居於是谷。谷東有昆山父祖墓焉。故陸機《思鄉詩》:曰「仿佛谷水陽,婉孌昆山陰。」

46 宅:
《列仙傳》云:歷陽有彭祖宅,禱祠風雨,應期而至。

47 宅:
《襄沔記》曰:晉永興中,鎮南將軍襄陽郡守劉弘至隆中觀葛故宅,立碣表閭,使太傅掾犍為李興為文。
又曰:繁欽宅、王粲宅,并在襄陽。井臺猶存。
又曰:長流解西有梁曹儀同景宗、柳儀同慶遠、韋儀同睿諸宅,并相鄰次郭城西門。韋睿少時,有南陽人蔡那善相,相睿宅應出三公、刺史,貴不可言。時睿宅上有草房十間,那宅在城南,悉是瓦屋,求睿換宅,疑而不許。叡兩兄闡、纂有令問,位望在睿之右。鄉里謂此人應班槐棘。其後闡、纂相繼而終。睿奉龍飛,遂成宅相。簡文征書既至,游憩此宅,望氣之言,殆有征矣。

48 宅:
《丹陽記》曰:有張子布宅,在淮水南對瓦官寺門張侯橋所也。橋近宅,因以為名。

49 宅:
仲雍《荊州記》曰:秭歸縣有屈原宅、伍子胥廟。搗衣石猶存。

50 宅:
韋述《兩京記》曰:東京宜人坊,其半本隋齊王暕宅。煬帝愛子,初欲盡坊為宅,帝問宇文愷曰:「里名為何?」愷曰:「里名宜人。」帝曰:「既號宜人,奈何無人,可以半為王宅?」
又曰:仁和坊,兵部侍郎許欽明宅。欽明,戶部尚書圉師猶子,與中書令郝處俊鄉黨親族。兩家子弟類多丑陋,而盛飾車馬,以游里巷。京洛為之語曰:「衣裳好儀觀惡,不姓許即姓郝!」
又曰:崇仁坊西南隅,長寧公主宅。既承恩,盛加雕飾,朱樓綺閣,一時勝絕。又有山池別院,山谷虧蔽,勢若自然。中宗及韋庶人數游於此第,留連彌日,賦詩飲宴,上官昭容操翰於亭子柱上寫之。韋氏敗,公主隨夫為外官,初欲出賣,木石當二千萬,山池別館,仍不為數。遂奏為觀,以中宗號為名。詞人名士,競入游賞。
又曰:延壽坊東隅,駙馬裴巽宅。高祖末,裴行儉居之。自行儉以前,居者輒死。自儉卜居,有狂僧突入,髡其庭中大柳樹,中有豕走出,徑入北鄰,其家數月暴死盡,此宅清宴。
又曰:永興坊西門北魏徵宅,本宇文愷宅。及徵居之,太宗幸焉,時將營小殿賜徵為堂。
又曰:通化坊東南,鄖公殷開山宅,西北顏師古宅,又有歐陽詢宅。時人謂之吳兒坊。
又曰:延壽坊北門之西,有中書令閻立本宅。宅內西亭有立本畫水墨之跡。
又曰:明教坊龍興觀西南隅,開府宋璟宅。南門之東,國子司業崔融宅。璟造宅,悉東西相對,不為斜曲,以避惡名。融為則天哀策,用思精苦,下直馬過其門不覺,文就而卒。
又曰:尚善坊東南隅,歧王范宅。宅有薛稷畫鶴,世稱妙絕。
又曰:勸善坊東北隅,太子太師鄭公魏徵宅。山池院有進士鄭光乂畫山水,為時所重。
又曰:宣風坊北街之西,中書令蘇味道宅。宅有三十六柱亭子,時稱巧絕。

51 宅:
《祿山事跡》曰:祿山舊宅在道政坊,玄宗以其隘陋,更於親仁坊選寬爽之地,出內庫錢更造宅焉。敕所司窮其華麗,不限功力財物,堂皇院宇,重復窈窕,周匝誥曲,戶牖交疏,高臺臨池,宛若天造,帷帳幔幕,充牣其中。至九年八月,祿山獻俘至京,方命入此新宅。

52 宅:
《春秋內事》曰:陰宅以日奇,陽宅以月偶;陰宅先內男子當令奇,陽宅先內女子當令偶,乃吉。陰宅內男子三人,陽宅內女子二人。

53 宅:
《地鏡圖》曰:人望百家宅法中有赤氣者,家有汛財。白氣入人家,有財不保。黑氣有五,其伏在宅中,青氣者有銀,地寶也。

54 宅:
嵇康《宅無吉凶論》曰:「設為三公之宅,而命愚民居之,必不為三公,可知也。夫壽夭之不可求,甚於貴賤。然則擇百年之宮,而望殤子之壽,孤逆魁忌,以速彭祖之夭,必不幾矣。然則果無宅也,是性命自然,不可求矣。」

55 宅:
《樓觀本記》曰:隋之開皇元年,敕旨:「樓觀者,本尹先生卜居之勝宅,老君說經之聖跡,乃元教根源,福田之首。宜令所司別作圖樣,開拓舊居。」

URN: ctp:taiping-yulan/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