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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二十三》 | 電子圖書館 |
《用間》 | 電子圖書館 |
1 | 用間: | 《孫子》曰:興師十萬,出師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內外騷動,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古者八家為鄰,一家從軍,七家奉之。言十萬之師不事不耕者凡七十萬家也。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是故明王聖主、賢君勝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先知者不可取於神鬼,不可祈禱以求。不可像於事也,不可以事類求。不可驗於事度,不可以行事度也。必取於人,知敵之情也。因人也。故用間有五:鄉間、內間、反間、死間、生間。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用時任五間也。鄉間者,因其鄉人而用之也。因敵鄉人知敵表里虛實之情,故就而用之,可使伺候。內間者,因其官人而用之者也。因在官失職者,若刑戮之子孫與受罰之家也,因其有隙,就而用之也。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之者也。敵使間來視我,我知之,因厚賂重許反使為我間也。蕭世諴曰:言敵使人來候,我佯不知,而示以虛事,前卻期會使歸相語,是故曰反間也。死間者,為誑事於外,令吾間知之,而待於敵也。作詐狂之事于外,佯泄漏之,使吾間知之。吾間至敵中,為敵所得,必以誑事喻,敵從而備之吾所行,不然間則死矣。又一云:敵間來,間以我誑事而持歸,然皆非所圖也。二間皆不能知幽隱深度,故曰死間也。蕭世諴云:所獲敵人及已軍士有重罪系者,故貸免,相敕勿泄,佯不秘密,令敵間竊聞之,吾因縱之亡,亡必歸,敵必信焉。往必死,故曰死間焉。生間者,反報者也。擇已有賢才智謀能自開通于敵人之親貴,察其動靜,知其事,計彼所為,已知其實還報,故曰生間也。故三軍之親,莫親於間,若不親撫重以祿賞,則反為敵用,泄吾情實也。賞莫厚於間,間事不密,則為已害。事莫密於間。厚賞之賴其用。非聖智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不能得間人之用也。非微密者不能得間之實。精微用意,密不匯漏。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間事未發而先聞其間者,與所告者皆死。凡軍之所欲擊,所欲擊之軍。城之所欲攻,所欲攻之城。人之所欲殺,所欲殺之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舍人之姓名,守,有官職任者。謁,告也,主告事者也。門者,守門者也。舍人,守舍之人也。又先知之為親舊,有急即呼之,則不見何止,亦因以知敵之情。令吾間必索知之,敵間之來間我者,因而利之,導而舍之,舍,居止也。今吾人遺以重利,復遇而舍止之,可令詭其辭。故反間可得而用也。故能取敵人之間而用。因是而知之,故鄉間、內間可得而使也。因反故間而知敵情,鄉間、內間者皆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間為誑事,可使告敵。因是可得而攻也。因誑事而知敵情,生間往反,可使知其敵之腹心所在。因是而知之,故生間可使如期。五間之事,主必知之,主人當知五間之用,厚其祿,豐其財。知之必在于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反間者,五間之本事之要也,故當在厚待之。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伊尹。周之興也,呂牙在殷。呂望。故惟明主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軍所恃而動者也。以上注出《通典》。 |
2 | 用間: |
《左傳》曰:楚師伐宋。九月,不服,將去宋,楚大夫申叔時曰:「筑室反耕者,宋必聽命。」楚子從之。筑室于宋,分兵于田,示無去志,王從其言。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兵法因其鄉人而用之,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之姓名,因而利導之。華元蓋用此術,得以自通。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而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敝,不能從也。寧以國敝,不從城下盟。去我三十里,惟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而告楚子。退三十里。宋及楚平。華元君不因間,若不用謀,無由得入楚軍也。 又曰:楚師伐鄭,鄭人將奔。楚師夜遁,諜告曰:「楚幕有烏。」乃止。 |
3 | 用間: | 《禮記》曰:晉人之覘宋者,反報於晉侯曰:「陽門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而民說,殆不可伐也?」從之。 |
4 | 用間: |
《戰國策》曰:鄭武公欲伐胡,先以其子妻胡,因問群臣曰:「吾欲用兵,誰可伐者?」大夫關思其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國,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已,而不備鄭。鄭襲胡,取之。此用死間之勢。 又曰:燕昭王以樂毅為將,破齊七十餘城。及惠王立,與毅有隙,齊將田單乃縱反間於燕。宣言曰:「齊王已死,城不拔者二耳。樂毅畏誅而不敢歸。以伐齊為名,實欲連兵,南面王齊,齊人未附,故且綬即墨殘矣。」燕王以為然,使騎劫代毅,燕人士卒離心。單又縱反間曰:「吾懼燕人掘吾城外冢墓,僇先人。」僇與戮同。燕軍從之。即墨人激怒請戰,大敗燕師,所亡七十餘城悉復之。 又曰:秦師圍趙閼與,音余。趙將趙奢救之,去趙國都三十里不進。秦間來,奢進食遣之。食音寺。間以報秦將,以為奢師怯弱而止不行。奢乃隨而卷甲趨秦師,擊,破之。期則反用彼間。 又曰:秦與趙兵相距長平,趙孝成王使廉頗為將,固壁不戰。秦數挑戰,廉頗不出。秦之間言曰:「秦之所患,獨畏馬服趙奢之子為將耳。」趙王信秦之間,因以奢子為將,終為秦將白起所敗。 |
5 | 用間: |
《史記》曰:楚漢相持,未決勝負。陳平言於漢王曰:「彼項王有骨鯁之臣,以亞父范增,鍾離昧、龍且、周殷之屬,味,音妹。且,于間切。不過數人耳。大王誠能出捐數萬斤金,行反間,間其君臣,以疑其心,項王為人意忌信讒,必內相誅。漢因舉兵攻之,破楚必矣。」漢王然之,乃出黃金四萬斤與平,恣所為,不問出入。平既多以金縱反間於楚軍,宣言諸將鍾離昧等為項王將,功多矣,然終不得裂地而王,欲與漢為一,以滅項氏,分王其地。項王果疑之,使使至漢。漢王為太牢具,舉進。見楚使,舉鼎俎而來也。即佯驚曰:「吾以為亞父使,乃項王使也!」復持去,更以惡草具進楚使。去肉更草菜之具。使歸,具以報項王。項王果大疑亞父。亞父欲急擊下滎陽城,項王不信,不肯聽。亞父聞項王疑之,乃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為之!愿賜骸骨歸!」歸,未至彭城,疽發背而死。疽,癰創也。音千余切。漢遣紀信詐降,而漢王宵遁。終滅項羽。羽不悟反間而亡也。 又曰:漢使酈食其說齊王田廣,廣舍兵與酈生縱酒。漢將韓信因齊無備,襲齊,破之。田廣烹食其。此偶成韓信用死間之勢。 又曰:漢高帝被匈奴單于冒頓圍於白登,乃使間厚遺閼氏,閼氏乃謂冒頓曰:「兩主不相困。今得漢地,而單于終非能居之也。且漢王亦有神,單于察之。」冒頓乃解圍之一角。於是高帝令士皆持滿,傅矢外向,從解角直出,竟與大軍合,而冒頓遂引兵而去。 |
6 | 用間: | 又《高祖紀》曰:上聞狶將皆故賈人也,上曰:「吾知所以與之。」乃以金啖將,豨將多降者。陳狶也 |
7 | 用間: | 《後漢書》曰:西域將兵長史班超發于闐諸國兵,擊莎車龜茲國,揚言兵少不敵,罷散。乃陰緩生口歸,以告龜茲,王喜而不虞。超即潛勒兵馳莎車營,大破,降之。斯亦同死間之勢。 |
8 | 用間: |
《晉書》曰:益州牧羅尚遣將隗伯攻蜀賊李雄於郫城,未有勝負。雄乃募武都人樸泰鞭之見血,使譎羅尚,欲為內應,以火為期。尚信之,悉出精兵,遣隗伯等率兵從泰擊雄。雄將李驤於道設伏。泰以長梯倚城而舉火,伯軍見火起,皆爭緣梯。泰又以繩汲上。尚軍百餘人皆斬之。雄因放兵,內外擊之,大破尚軍。此用內間之勢。 又曰:劉曜逼長安,復圍北城,太守曲昌遣使求救於曲充。充率步騎赴之,去城數十里,賊繞城放火,煙塵蔽天。反縱詐充曰:「郡城已陷,焚燒向盡,軍無及矣。」充信之,眾懼而潰。后數日,曲昌突圍赴長安,北城遂陷。 |
9 | 用間: | 崔鴻《十六國春秋》曰:后涼呂光將呂延伐乞伏乾歸,大敗之。乾歸乃縱反間,稱眾潰東奔成紀,延信而追之。延司馬耿雉曰:「告者視高而色動,必有奸計,不可從。」相遇,戰敗死之。 |
10 | 用間: | 《魏書》曰:陸俟擊吳於杏城,大敗之。獲吳二叔,諸將請送京師,俟獨不許,曰:「吳一身藏竄,非其親信,誰能獲之?若停十萬之眾以追一人,非上策也。不如私許吳叔,免其妻子,使自追吳,擒之必也。」諸將咸曰:「今來討賊,既破之,獲其二叔,惟走一人,何所復至。」俟曰:「吳之恃逆,本自天性,今若獲免,必誑惑愚人,稱王者不死,妄相扇動。為患必大。」遂遣吳二叔,與之期。吳叔不至,諸將皆咎於俟。俟曰:「此未得其便可,必不背。」他日果斬吳以至,皆如所言。俟之明略,皆此類也。 |
11 | 用間: |
《通典》曰:東魏將段琛據宜陽,遣將牛道恒扇誘邊人。西魏將韋孝寬拒之,遣諜人訪獲道恒手跡,令善書者偽作道恒與孝寬書,論歸款之意;又為落燼燒跡,若火下書者,還令諜人遺之於琛營。琛得書果疑之,道恒所經略,皆不見用。孝寬知其離沮,因出奇兵掩襲,擒道恒及琛等。崤、澠遂清。 又曰:東魏大將齊神武率兵趣沙苑,西魏大將周文帝遣將達奚武覘之。武從三騎皆衣敵人衣服,至日暮,去營數百步,下馬潛聽,得其軍號。因上馬歷營,若警夜者,有不如法者,往往撻之,具知敵之情狀,以告周文。 又曰:高齊斛律光,字明月,為當時名將。后周將韋孝寬守玉壁,今絳郡禝山縣。忌光英勇。孝寬參軍曲嚴頗知卜筮,謂孝寬曰:「來年,齊朝必大相殺戮。」孝寬因令嚴作謠言,令間諜漏其文於鄴,曰:「百升飛上天,明月照長安。」百升,斛也。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樹不扶自豎。」祖珽因續之曰:「盲老公上下斧,饒舌老母不得語。」令小兒歌之於路。穆提婆聞之,以告其母陸令萱。萱以饒舌斥已也。陸令膋即后王郛母。盲老公謂祖珽也。遂相與協謀,令以謠言啟后主,誅光。周武帝聞之,遂大赦境內,始有滅齊之志。竟平其國。 |
12 | 用間: |
《唐書》曰:黃州總管周法明率兵擊輔公祏,遇張善安阻兵夏口,法明屯荊口鎮,登戰艦與所親飲酒。善安遣刺客數人,詐為漁者,乘輕舟而至,見者不以為虞,遂殺法明而去。 又曰:衛國公李靖伐突厥可汗,以唐儉先在突厥結和親,突厥遂不備。靖因掩擊,破之。亦以唐儉為死間之勢。 |
13 | 用間: | 《衛公兵法》曰:夫戰之取勝,此豈求之於天地?在乎因人以成之。歷觀古人之用間,其妙非一也。即有間其君者,有間其親者,有間其賢者,有間其能者,有間其助者,有間其鄰好者,有間其左右者,有間其縱橫者。故子貢、史廖、陳軫、蘇秦、張儀、范睢等,皆憑此術而成功也。且間之道有五焉:有因其邑人使潛何察而致詞焉;有因其事故泄虛假令告示焉;有因敵之使矯使其事而返之焉;有審擇賢能,覘彼向背虛實而歸說之焉;有佯緩罪戾,微漏我偽情浮計使亡報之焉。凡此五間,皆須隱秘,重之以賞始可行焉。若敵有寵嬖任以腹心者,我當使間,遺其珍玩,恣其所欲,順而傍誘之。敵有重臣,失勢不滿其志者,我則啖以厚利,詭相親附,采其情實而致之。敵有親貴左右,多詞夸誕好論利害者,我則使間,曲情尊奉,厚遺珍寶,揣其所間而返間之。敵若使聘於我,我則稽留其使,令人與之共處,矯致殷勤,偽相親昵,朝夕慰論,倍供殊味,觀其辭色而察之。仍旦暮令使獨與己伴居,我遣聰耳者潛於復壁中聽所間。使既遲違。恐彼怪責,必是竊論心事,我知事計,遣而用之。且夫用間以間人,人亦用間以間巳。巳以密往,人以密來,理須獨察於心,參會於事,則不失矣。若敵使人來,欲推我虛實,察我動靜,覘知事計而行其間者,我當佯為不覺,舍而厚利,善飯之,微以我言誑事,示以前卻期會,即我之所須,為彼之失者,因其有間而返間之。彼若將我虛而以為實,即我承其弊而得其志矣。夫水所以濟舟,舟亦因水覆沒。間所以能成功,亦憑間而傾敗。若束發事主,當朝正色,忠以盡節,信以竭誠,不詭狀以自容,不權宜以為利,雖有善間,其可用乎? |
URN: ctp:taiping-yulan/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