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us on Facebook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Twitter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sina.com's microblogging site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Douban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Chinese Text Project
-> -> -> 禮儀部三十二

《禮儀部三十二》

Library Resources

葬送一

Library Resources
1 葬送一:
《易下·系》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衣之以薪而埋之於中野。不封不樹,喪其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2 葬送一:
《尚書》曰:周公在豐,致政,老在豐也。將沒,欲葬成周。周公薨,成王葬于畢。成王不敢臣周公,故歸于武王,葬畢也。

3 葬送一:
《禮記·曲禮上》曰:助葬必執紼。紼,引申索。

4 葬送一:
《禮記·檀弓上》曰:太公封營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君子曰:「樂,樂其所自生。禮,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正丘首,正首丘也。仁,恩也。
又曰:舜葬于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古不合葬。
又曰: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達禮也,之幽之故也。北方北首,國北也。
又曰:子柳之母死,子碩請具。具,喪之器用也。子柳,魯叔仲皮之子,子碩兄。子柳曰:「何以哉?」言無其財。子碩曰:「請粥庶弟之母。」粥謂嫁之也。妾賤,取之曰買之也。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
又曰:公叔文子升于瑕丘,蘧伯玉從。二子衛大夫也。文子,獻公之孫名拔也。文子曰:「樂哉,斯丘也。死則我欲葬焉。」伯玉曰:「吾子樂之,則瑗請前。」刺其欲害人良田。瑗,伯玉名也。
又曰:成子高寢疾,成子高,齊大夫。國成伯,高父也。慶遺入請曰:「夫子病革矣。如至乎大病,則如之何?」觀其意也。革,急也。慶遺,封之族。子高曰:「吾聞之也,生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吾縱生無益于人,吾可以死害于人哉?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不食謂不墾耕。
又曰:國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是故衣足以飾身,棺周于衣,槨周于棺,土周于槨,反壤樹之哉!」
又曰:孔子之喪,有自燕來觀者,舍于子夏氏。子夏曰:「聖人之葬人,與人之葬聖人也,子何觀焉?昔者夫子言之曰:吾見封之若堂者矣。見若防者矣,防形旁殺平上而長。見若覆夏屋者矣,覆謂茨瓦也。夏屋,今之門廡也,其形傍廣而卑。見若斧者矣,從若斧者焉。馬鬛封之謂也。」

5 葬送一:
《禮記·檀弓上》曰:季武子成寢。杜氏之葬在西階之下,請合葬焉。許之。入宮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來,未之有改也。吾許其大而不許其細,何居?」命之哭。
又曰:子游問具。夫子曰:「稱家之有亡。」子游曰:「有亡惡乎齊?」惡乎齊,問豐省之比。夫子曰:「有無過禮。茍亡矣,斂首足形,還葬,懸棺而封。不設碑繂,不備禮也。人豈有非之者哉?」
又曰: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甕。

6 葬送一:
《禮記·檀弓下》曰: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請庚之。」申祥,子張子。庚,償也。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朋友不以是棄予,以吾為邑長于斯也。買道而葬,後難繼也。」恃寵虐民,非也。
又曰:延陵季子適齊,于其反也,其長子死,葬于嬴博之間。嬴博,齊地,泰山縣是也。孔子曰:「延陵季子,吳之習于禮者也。」往而觀其葬焉。其坎深不至于泉,以生恕死。其斂以時服。既葬封,廣輪掩坎,其高可隱也。輪,從也。隱,據也。既封,左袒,右還其封,且號者三,曰:「骨肉歸復于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還,回。而遂行。孔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禮,其合矣乎!」
又曰: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為養,死無以為禮也。」孔子曰:「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斂手足形,還葬而無槨,稱其材,斯之謂禮。」還猶疾也。

7 葬送一:
《禮記·王制》曰: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尊者舒,卑者速。《春秋傳》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三年之喪,自天子達庶人。縣封葬不為雨止。不封不樹。喪不貳事。

8 葬送一:
《禮記·曾子問》曰:「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堩,道也。變謂異禮。孔子曰:「昔吾從老聃助葬于巷黨。及堩,日有食之。老聃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聽變。』既明,反而後行。曰『禮也』。巷黨,黨名也。反葬,丘問之曰:『夫柩不可以反也。日有食之,不知其已之遲也,則豈如行哉?』已,止也。數讀為速。老聃曰:『夫柩不早出,不墓宿。侵晨夜則近奸寇也。見星而行者,惟罪人與奔父母之喪者乎!日有食之,安知其不見星也?為無日而慝,祚豫止。且君子行禮,不以人之親痁患。』」痁患,病也。以人之父母行禮而恐,懼其有患害不為也。

9 葬送一:
《禮記·曾子問》曰:「并有喪,如之何?何先何後?」并謂父母。若親同者,同月死。孔子曰:「葬,先輕而後重;其奠也,先重而後輕,禮也。自啟及葬不奠。不奠,務于當葬者。行葬不哀次。不哀次,輕于在殯者。反葬,奠而後辭于殯,遂修葬事。殯當為賓,聲之誤也。辭于賓謂告將葬啟期也。其虞也,先重而後輕,禮也。」

10 葬送一:
《禮記·喪大記》曰:君葬用輴,四綍,二碑,御棺用羽葆;大夫葬用輴,二綍,二碑,御棺用茅;士葬用國車,二綍,無碑,比出宮,御棺用功布。大夫廢輴,此言輴,非也。

11 葬送一:
《禮記·中庸》曰: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

12 葬送一:
《左傳·隱公》曰: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不從。冬,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叔父有憾,觀魚不聽也。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又曰:元年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臨,賈逵曰:改葬,改備禮也。葬嗣君之事,公不臨,言無恩。禮曰改葬細也。故不書。惠公之薨也,有宋師,太子少,葬故有闕。是以改葬。言是以,明禮缺故也。
又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13 葬送一:
《左傳·僖上》曰:許穆公卒于師,葬之以侯,禮也。男而侯禮,加一等。凡諸侯薨于朝會,加一等;諸侯命有三等:公為上等,侯伯為中等,子男為下等。死王事,加二等。於是有以袞斂。死王事謂朝天子,以命用師。袞斂者,上公九命服袞也。

14 葬送一:
《左傳·宣上》曰:葬敬羸,旱無麻,始用葛茀。記禮變之所由。茀所以引柩,殯則有之以備火,葬則以下柩。雨,不克葬,禮也。禮:卜葬先遠日,辟不懷也。懷,思也。

15 葬送一:
《左傳·成上》曰: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始用殉,重器備。槨有四阿,棺有翰檜。君子謂華元、樂莒「於是乎不臣。臣,治煩去惑者也。今二子者,君生則縱其惑,死又益其侈,是棄君于惡,何臣之為?」

16 葬送一:
《左傳·昭二》曰:叔孫卒,杜泄將以路葬,且盡卿禮。路,王所賜叔孫車。南遺謂季孫曰:「叔孫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冢卿無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

17 葬送一:
《左傳·昭十二》曰:鄭簡公卒,將為葬除。除葬道。及游氏之廟,游氏,子太叔族。將毀焉。子太叔使其除徒執用以立,而無庸毀。用毀廟具。曰:「子產過女,而問『何故不毀』,乃曰『不忍廟也。諾,將毀矣』」。教毀廟者之辭。既如是,子產乃使辟之。毀之,則朝堋;弗毀,則日中而堋。

18 葬送一:
《春秋說題辭》曰:葬,尸下藏也。人生于陰,含陽充;死入地,歸所與也。宋均注:人生陰謂在胞胎中。

19 葬送一:
《論語·先進》曰:顏淵死,門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門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視予猶父也,予不得視猶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言顏路在,聽門人厚葬之。

20 葬送一:
《白虎通》曰:周公以王禮葬何?以為周公踐祚理政,與天同志。原天之意,子愛周公,與文武不異。故以王禮。

21 葬送一:
《爾雅》曰:葬,藏,謂之壙宅。兆塋,域地也。

22 葬送一:
《說文》曰:窆,葬下棺也。

23 葬送一:
《史記》曰:項王已死,楚地皆降漢,獨魯不下。漢乃引天下兵欲屠之。為其守禮義,為王死節,乃持項王頭示魯。魯父兄乃降。始楚懷王初封項籍為魯公,及其死,魯最後下,故以魯公禮葬項籍彭城。

24 葬送一:
《史記》曰:臨江閔王榮,以孝景前四年為太子,四歲,廢為臨江王。四年,坐侵廟壖為宮,上征榮詣中尉府。中尉郅都責訊王,王恐,自殺,葬藍田。燕數萬銜土置冢上。百姓憐之。
又曰:郭解姊子負解之勢,與人飲,強灌之。人怒,拔刀刺殺解姊子,去亡。解姊怒曰:「以翁伯之義,人殺吾子,賊不得。」棄其尸于道,不葬,欲以辱解。解使人微知賊處。賊窘,自歸,具以實告解。解曰:「殺之固當,吾兒不直。」遂去其賊罪。其姊子乃收而葬之。諸公聞之,皆多解之義。

25 葬送一:
《戰國策》曰:秦宣太后愛魏餘,病且死,令曰:「我死,必以魏子為殉。」庸芮為之說后曰:「以死者為有知乎?」曰:「無知。」芮曰:「何乃空以生之所愛,葬無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之積怒久矣。太后救過不暇,何得私魏子乎?」太后乃止。

26 葬送一:
《漢書》曰:韓信,淮陰人。家貧無行,不得推擇為吏,又不能治生為商賈。常從人寄食,其母死,無以葬,乃行營高燥地旁可置萬家者為冢。
又曰:張良始所見下邳圮上老父與書者,後十三歲,從高帝過濟北,果得穀城山下黃石,取而寶祠之。及良死,并葬黃石。每上冢,伏臈祠黃石。
又曰:衛青貴,而平陽侯曹壽有惡疾,就國。長公主問列侯賢者,左右皆言大將軍。主嘆曰:「此出吾家,常從我奈何?」左右曰:「于今尊貴無比。」於是,主諷皇后,言之上,乃詔青尚平陽主,合葬起冢。
又曰:三長史害張湯,自殺,昆弟欲厚葬。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惡言而死,何厚葬為?」載以牛車,有棺而無槨。上聞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迺盡誅三長史。
又曰:主父偃方貴幸時,客以千數。及死,無一人視,獨孔車收葬焉。上聞之,以車為長者。
又曰:霍光薨,上及皇后太后親臨光喪。太中大夫任宣與侍御史五人持節護喪事。賜金錢繒絮,繡被百領,衣五十篋,璧珠璣玉衣,師古曰:《漢儀注》以玉為襦,如鎧狀,連綴之,以黃金為縷,腰以下玉為札,長尺廣二寸,半為甲。下至足,亦綴以金縷也。便房、黃腸題湊各一具,蘇材曰:以柏木黃心致累棺外曰黃腸。木頭皆內向,故曰題湊。如淳曰:便房,冢壙中室也。《漢儀注》:天子陵中明中高丈二尺,周二丈,內梓宮,次楩槨、柏黃腸題湊也。東園溫明,服虔曰:東園處此器形如方漆桶開一面,漆畫之,以鏡置其中,以懸尸上,大斂并蓋之矣。皆如乘輿制度。載光尸柩以轀輬車,黃屋左纛,發材官輕車、北軍五校士軍陳,至茂陵,以送其葬。謚曰宣城侯。發三河卒穿復土起冢,祠堂置園邑三百家。
又曰:金日殫薨,賜葬具冢地,送以輕車,介士軍至茂陵,謚曰敬侯。
又曰:楊王孫者,孝武時人也。學黃老之術,家業千金。厚自奉養,生亡所不至。及病且終,先令其子曰:「吾欲倮葬,以反吾真。必亡易吾意。死則為囊盛尸,尸入地七尺。即下,從足引脫其囊,以身親土。」其子欲默而不從,重廢父命;欲從之,心又不忍。乃往見王孫友人祁侯。祁侯與王孫書。王孫報曰:「蓋聞古之聖王,緣人不忍其親,故為制禮。今則越之。吾是以裸葬,將以矯世。吾聞之:神精者,天之有;形骸者,地之有。精神離形,各歸其真,故謂之鬼。鬼之為言歸也。尸塊然獨處,豈有知哉?裹以幣帛,隔以棺槨,支體結束,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為枯臘。千載之後,棺槨朽腐,乃得歸土,就其真宅。」祁侯曰:「善。」遂祼葬。
又曰:朱雲年七十餘,終于家。病不呼醫藥,遺言:以身服斂,棺周於身,土為槨,韋昭曰:燒土為槨也。為丈五墳,葬平陵東郭外。
又曰:韋玄成為相,病且死。因使者自白曰:「不勝父子私,愿乞體骨,歸葬父墓。」上許焉。
又曰:朱邑病且死,囑其子曰:「我故為桐鄉吏,其民愛我,必葬桐鄉。後世子孫奉我,不如桐鄉民。」及死,其子葬之桐鄉西郭外,民果共為邑起冢立祠,歲祠祭,至今不絕。
又曰:孔光薨,王莽白太后,使九卿策贈以太師、博山侯印綬,賜乘輿秘器金錢雜帛。少府供帳,公卿百官會吊。送葬,載以乘輿及副各一乘,羽林孤兒、諸生合四百人挽送,車萬餘兩。將作穿復土,河東卒五百人起墳,如大將軍王鳳制度。
又曰:董賢死,見廢,裸診其尸,因埋獄中。賢所厚吏沛人朱詡自劾。去大司馬府,備棺衣,收賢尸葬之。王莽聞之,大怒,以他罪系殺詡。
又曰:楚王戊女解憂妻烏孫。公主上書言年老思鄉,愿得歸骸骨葬漢地。天子憫而迎之。公主與孫男女三人俱來。後二歲卒,三孫因留守墳墓。
又曰:樓護字君卿,結交士大夫,無所不傾其。交士長者,尤見親敬。母死,送葬者致車二三千兩。

27 葬送一:
《後漢書》曰:永平十二年,詔曰:「昔曾閔奉親,竭歡致養;仲尼葬子,有棺無槨。喪貴致哀,禮存寧儉。今百姓送終之制,競為奢靡,生者無擔石,而財力盡于墳土;伏臘無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靡破積代之業,以供朝夕之費,豈孝之意哉?有司其申明科禁,宣下郡國。」

28 葬送一:
范曄《後漢書》曰:孔僖拜臨晉令,卒官,遺令即葬。二子長彥并十餘歲,蒲坂令許君然勸令反魯。對曰:「今載柩而歸,則違父令;舍墓而去,心所不忍。」遂留華陰。

29 葬送一:
《續漢書》曰:張奐,光和四年卒,遺令曰:「吾前後仕進,十腰銀艾,不能和光同塵,為讒邪所忌。但地底冥冥,長無曉期,而復纏以纊綿,牢以釘密,為不喜耳。今幸有前穿,朝隕夕下,措尸靈床,幅巾而已。奢非桓文,儉非王孫,推情從意,庶免咎吝。」諸子從之。
又曰:周暢字伯持,性仁慈,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禱無應。暢因收葬洛城旁客死骸骨凡萬餘人,應時澍雨,歲乃豐稔。位至光祿勛。

30 葬送一:
《東觀漢記》曰:光武發薊還,士眾喜樂,鼓聲歌詠,八荒震動。過范陽,命諸將收葬吏士。又東平王蒼葬,章帝訪,詔有司加賜鑾路、乘馬、龍旗、九旒、虎賁百人。
又曰:東海王強薨。追念強雅性恭儉,不欲令厚葬以違其意,詔中常侍杜岑、東海相傳曰:「王恭謙好禮,以德自終。敕官屬遣送,務行約省。茅車瓦器,以成王志。」
又曰:王丹,閭里有喪憂,輒度其資用,教之儉約,因為其制日定葬。其親喪,不過留殯一月,其下以輕重為差。
又曰:梁鴻病因,與高伯通及會稽士大夫語曰:「昔延陵季子葬于嬴博之間,不歸其鄉,慎勿聽妻子持尸柩去。」終後,伯通等為求葬處。有要離冢高燥,眾人曰:「要離,古烈士。今伯鸞亦清高,令相近。」遂葬要離冢旁。子孫歸扶風。

URN: ctp:taiping-yulan/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