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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鬼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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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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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鬼下:
《異苑》曰:廣州治下有黃文鬼,出則為祟。所著衣帽皆黃,至人家張口而笑,必得疫疾。長短無定,隨籬高下。自不出已十餘年,土俗畏怖惶恐不絕。
又曰:陸機初入洛,次河南之偃師。時夕,望道左若有民居,因往逗宿。見一年少,神姿端達,與機言玄門妙物。機心伏其能,尾馛酬抗,乃提緯古今,總驗名實,此年少不甚欣解,既曉便去。機稅驂逆旅,逆旅嫗曰:「此東數十里無村落,止有山陽王家墓耳。」機乃怪悵,然還睇昨路,空野霾雲,拱木蔽日,知所遇者,信王弼也。
又曰:晉宣王誅王陵,寢疾,日見陵來,賈逵亦為祟。少日遂薨。初陵被執,經賈逵廟,呼曰:「賈梁道,王陵魏擲暌臣。」及永嘉之亂,有覡見宣王,宣王涕泗,云家國傾復,是曹爽、夏侯玄訴冤得伸故也。
又曰:夏侯玄為司馬景王所誅,宗人為之設祭,見玄來靈坐上,脫頭於膝,取食物酒胾之屬以內頭中,畢,還自安頭。而言曰:「吾得請於帝矣,子玄無嗣也。」
又曰:謝靈運以玄嘉五年,忽見謝晦手提其頭,來坐別床,血淋落不可忍視。又所服豹皮裘,血淹滿篋。及為臨川郡,飯中倏有大蟲。謝熟被誅。
又曰:世有紫姑,古來相傳,云是人妾,為大女所姤誣,以穢事相役,正月十五日,感激而死。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夜於廁間或豬欄邊迎之,咒曰:「子胥不在,曹氏亦歸。」曹即其大婦也。小姑可出戲,捉者覺重,便是神來。奠設酒果,亦覺貌輝輝有色,即跳躁不住,能占眾事,卜行來蠶桑。又善射鉤,好則大舞,惡即仰眠。平昌孟氏恒不信,躬試往捉,自躍穿帳頂而去,永失所在也。

2 鬼下:
《世說》曰:會稽賀思令善彈琴。常夜在月中坐,臨風鳴彈。忽有一人,形器甚偉,著械有慘色,在中庭稱善。便與共語。自云是嵇中散,謂賀云:「卿手下極快,但於古法未備。」因授以廣陵散,賀遂傳之,于今不絕。
又曰:阮修字宣子,論鬼神有無。或以人死有鬼,宣子獨以為無,曰:「今檻屙者,云著生時衣服,若人死有鬼,衣服亦有鬼耶?」論者焚可。

3 鬼下:
《列異傳》曰:南陽宋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曰:「誰?」鬼曰:「鬼也。」鬼曰:「卿復誰?」定伯欺之,言「我亦鬼也,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共行數里,鬼言:「步行太極,可共迭相擔也。」定伯乃大喜。鬼便先擔定伯,數里,鬼言:「卿太重。」定伯言:「我新死,故重耳。」定伯因復擔鬼,鬼略無重,如是再三。定伯復言:「我新死,不知鬼悉何所畏忌?」鬼答曰:「惟不喜人唾。」於是共道遇水,定伯命鬼先渡,聽之了無聲。定伯自渡,漼漼有聲。鬼復言:「何以作聲?」定伯曰:「新死,不習渡水耳,勿怪。」行欲至宛,定膊點擔鬼至頭上,急持之。鬼大呼,聲咋咋,索下,不復聽之。徑至宛市中,著地化為羊,便賣之。恐蒲頒化,乃唾之。得錢千五百,乃去。于時名「定伯賣鬼,得錢千五百。」
又曰:任城公孫達,甘露中為陳郡,卒。官將斂,兒及郡吏數十人臨鬼。公孫達有五歲兒,倏作靈,音聲若父,呵眾人云:「哭止,吾欲有所道。」呼諸兒以次教戒,兒悲哀不能自勝。乃慰之曰:「四時之運,猶有所終,人物短脆,焉當無窮?」如此數千語,皆成文章。兒乃問曰:「人死皆無知,大人聰明殊特,獨有神靈耶?」答曰:「告亡之事,未易可言,鬼神之事,非人知也。」索紙作書,辭義滿紙,投地云:「封書與魏君宰,暮有信來,即以付之。」其暮,君宰果有信來。
又曰:北海營陵有道人,能令人與死人相見。同郡人婦死已數年,聞而往見之,曰:「愿令我一見,死亦不恨。」道人教其見之,於是與婦相見,言語悲喜,恩情如生時。良久,乃聞鼓聲,遂賓獰蘘去。

4 鬼下:
《搜神記》曰:漢九江何敞為交趾刺史,行部到蒼梧,暮宿鵠奔亭。夜未半,有一女子從樓下呼曰:「妾本居廣信縣,修里人,早失父母,無兄弟,嫁與同縣施氏,薄命夫死。有雜繒百二十匹,及婢致富一人。妾孤窮羸弱,不能自振,欲之旁縣賣繒,從同縣男子王伯賃車牛一乘載繒。妾乘車,致富執轡,乃以前年四月到亭外。時日暮,行人斷絕,不敢復進,因止。致富暴得腹痛,妾之亭長舍乞漿、火。而亭長龔壽操刀戟來至車旁,問妾曰:『夫人何從來?車上所載何物?丈夫何在?何故獨行?』妾應曰:『何問之?』壽持妾臂曰:『年少愛有色,冀可樂也。』妾懼怖不應,壽即持刀刺脅下,一創立死。又刺致富,亦死。壽掘樓下合埋,妾在下,婢在上,取財物而去。殺牛燒車,車釭及牛骨貯在亭東糾晷。妾既冤死,痛感皇天無所告訴,故來自歸於明使君。」敞曰:「今欲發之,汝何以為驗?」女子曰:「妾上下著白衣、青絲屨,皆未朽也。妾姓蘇名娥,愿訪鄉里,以骸骨歸死夫。」敞乃馳還,令吏捕壽,考問具服,問廣信縣,與娥語合。壽父母兄弟皆捕系獄。敞表「壽,常律殺人,不至于族,然壽為惡,隱密經年,王法自所不免。令鬼神訴者,欽簇尾筳。請皆斬之,以明鬼神,以助陰教。」
又曰:盧充,范陽人。家西三十里,有崔少府墓。充年二十,先冬至一日,出宅西獵戲。見獐,便射,中之。獐倒而起,充遂逐,不覺遠。忽見道北一里許,高門瓦屋,四周有如府舍,不復見獐。門中鈴下唱:「客前。」有一人投一襆新衣,曰:「府君以此遺郎。」逞般著。已,進見,少府語充曰:「尊府君不以仆門鄙陋,近得書,為君索小女為婚,故相迎耳。」便以書示充。父亡時,充雖小,然已識父手跡。便即歔欷,無復辭。便敕內:「盧郎已來,可使女郎莊嚴。」至黃昏,內白女郎莊嚴竟。崔語充:「君可至端閎。」崔女下車,立席頭,即共拜。時為三日,給食畢,崔謂充曰:「君可歸去,女若生男,當以相還;生女當留養。」敕外嚴車送就。逞般辭出。至家,母見問其故,充悉以狀對。別後四年,三月,充臨水戲,忽見旁有犢車,乍沉乍浮,既而上岸。四坐皆見。而充往開其車後戶,見崔氏女與三歲男共載。挪撣兒以還充,又與金碗,忽然不見。充後乘車入市賣碗,冀有識者。有一婢識此,還白大家曰:「市中見一人乘車,賣崔氏女郎棺中金碗。」大家即崔氏親姨母也,遣兒視之,果如婢言。乃語充曰:「昔我姨姊少府女,未出而亡,家親痛之,贈一金碗著棺中。可說得碗本末。」充以事對,此兒亦為悲咽,赍還白母,母即令詣充家迎兒還。諸親悉集,兒有崔氏之狀,又復似充之貌。兒、碗俱驗,姨母曰:「我外生也。」即字溫休。溫休者,是幽婚也。遂成令器,歷郡守。其後植子毓,有名天下。
又曰:麋竺常從路歸,未至家數十里,見路次有新婦,從麋求寄載。行一十余里,新婦謝去,謂竺曰:「我天使也,令往燒東海麋竺家。感君載,故以相語。」竺請之,曰:「不得不燒,君快去,我緩行,日中必發火。」竺乃急行至家,使出其財物。明日日中,瓜髐大發。
又曰:臨川間諸山有妖物,來常因大風雨。有聲如嘯,能射人。其所著者,有頃便腫,大毒。有雌雄,雄急而雌緩。急者不過半日間,緩者經宿。其旁人常有以救之,救之小晚則死。俗名曰刀勞鬼。
又曰:永昌郡不韋縣有禁水,水有毒氣,惟十一月、十二月可渡涉。自正月至十月不可渡,渡輒病,殺人。其氣有惡物,不見其形,作聲,如有所投擊,中木則折,中人則害人,俗明屙彈。

5 鬼下:
《文士傳》曰:左思初作《蜀都賦》曰:「鬼彈飛丸以䃒礪」,后又改易無此語。

6 鬼下:
《南中八部志》曰:永昌郡有禁水,水有惡毒氣。中物則有聲,中樹木則折,明屙彈。中人則奄然青爛。
又曰:下邳周式,常至東海。道逢一吏持一卷書,求寄載。行十餘里,謂式曰:「吾暫有所過,留書寄舡中,慎勿發之。」去後,式盜發視書,皆諸死人錄,下條有式名。須臾吏還,式猶視書,吏怒曰:「故以相告,而勿視之。」式叩頭流血。吏良久曰:「感卿遠相載,此書不可除。卿今日已去,還家,三年勿出門,可度也。勿道見吾書。」式還,不出。已二年餘,家人皆怪之。鄰人卒,父怒使吊之。式不得已,適出門,便見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今而奈何?吾求汝不見,連相為得鞭杖。今已見汝,無可奈何,三日中當相取也。」式還涕泣,具道如此。父故不信,母晝夜與相守涕泣。至三日,日中時即死。

7 鬼下:
《續搜神記》曰:淮南胡茂回,能檻屙,雖不喜見,而不可止。后行至揚州,還歷陽,城東有神祠,中正值貿搏巫祝祠之。須臾,群鬼叱曰:「上官來。」迸走出祠去。回顧見二沙門來,入祠中。諸鬼兩兩三三相抱持在祠邊草中,望沙門皆怖懼。須臾沙門去,鬼皆還祠中。回於是遂少奉佛。
又曰:王伯陽家在京口。家東有大冢,傳是魯肅墓。伯陽婦喪,乃平其墳以葬。後數年,伯陽白日在廳事,見一貴人乘平肩輿,將從數百人徑來坐,謂伯陽曰:「身是魯子敬,安冢在此,二百許年。君何敢遽毀壞身冢?」因目左右:「何不舉手?」煮右牽伯陽下床,以刀環筑之數百而去。伯陽登時絕死,良久乃蘇。其斫處皆發疽,疽潰尋死。
又曰:會燴醨章人東野還,暮,不及門。見路旁小屋燃火,投宿止。有一少女,不欲與丈夫共宿,呼鄰人家女自伴。夜共彈箜篌,戲歌曰:「連綿葛上藤,一緩復一組。汝欲知我姓,姓陳名阿登。」明至東郭外,有賣食母在肆中。此人寄坐,因說昨夜所見。母聞阿登,驚曰:「是我女,近亡,葬於郭外。」
又曰:施續為尋陽督,能言論。有門生亦有理意,常秉無鬼論。忽有人單衣白袷來,言及鬼,客辭屈,曰:「仆便即鬼,何以言無?使來取君。」門生酸苦求之,鬼問:「有似君者不?」門生云:「施續下都督與仆相似。」鬼許之,俄而督亡。

8 鬼下:
《語林》曰:宗岱為青州刺史,著《無鬼神論》,甚精,莫能屈。后有書生詣岱,談次及鬼論。書生乃拂衣而去,曰:「君絕我輩血食二十餘年,以君有青牛、髯奴,所以未得相困。今奴已叛,牛已死,今得相制。」言絕而失。來日岱亡。

9 鬼下:
鄧德明《南康記》曰:山都形如昆侖,通身生毛,見人輒閉眼張口如笑,好在深澗中翻石覓蟹啖之。
又曰:木客頭面語聲亦不全異人,但手腳爪如鉤利。高巖拘掊,然後居之。能斫榜,牽著樹上聚之。昔有人欲就其買榜,先置物樹下,隨量多少取之。若合其意,便將去,亦不橫犯也。但終不與人面對交語作市井。死皆知殯斂之,不令人見其形也。葬棺法,每在高岸樹杪,或藏石巢中。南康三營代舡兵往說親睹葬:所舞倡之節,雖異於世聽,於風林汎響,類歌吹之和。義熙中,徐道復南出,遣人伐榜以裝舟艦。木客乃獻其榜,而不得見。

10 鬼下:
《述異記》曰:南康有神,名曰山都。形如人,長二尺餘,黑色,赤目,發黃,被之。於深山樹中作巢,巢形如堅鳥卵,高三尺許,內甚澤,五色鮮明。二枚沓之,中央相連。土人云上者雄舍,下者雌室。旁悉開口如規。體質虛輕,頗似木筒,中央以鳥毛為蓐。此神能變化隱身,罕睹其狀。蓋木客山犭參之類也。贛縣西北十五里,有古塘名余公塘。上有大梓樹,可二十圍。樹老中空,有山都巢。宋玄嘉玄年,縣治民哀道訓、道虛,兄弟二人,伐倒此樹,取巢還家。山都見形,謂二人曰:「我處荒野,何豫汝事?巨木可用,豈可勝數?樹有我巢,故伐倒之,今當焚汝宇以報汝之無道。」至二更中,內外屋上一時火起,合宅蕩盡。

11 鬼下:
《志怪》曰:會稽常有大鬼,長數丈,腰大數十圍,高冠玄衣。郡將吉凶,跂于雷門,示憂喜之色。謝氏一族,憂喜必告。弘道未遭母難數月,鬼晨夕來臨。及后轉吏部尚書,拊掌三節,舞自大門,至中庭。尋而遷問至。
又曰:夏侯弘忽行江陵,逢一大鬼,投弓戟急謅,小鬼數百從之。弘畏懼,下路避之。大鬼過後,捉一小鬼,問此是何物。曰:「廣州大殺。」弘曰:「以此矛戟何為?」曰:「以此殺人,若中心腹者輒死,中餘處不至於死。」弘曰:「治此病者有方不?」鬼曰:「殺烏雞薄心即差。」弘曰:「今欲行何?」鬼曰:「當荊、揚二州。」爾時此二州皆行心腹病,略無不世者。弘在荊州,教殺烏雞薄之,十得八九。今中惡用烏雞,自弘之由也。

12 鬼下:
《本草》曰:梟桃在樹不落者,殺百鬼也。

13 鬼下:
張衡《東京賦》曰:度索作梗,守以郁壘,神荼副焉,對操索葦。上古有神荼與郁壘昆弟二人,能執鬼。度朔山,鬼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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