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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献 -> 诗经 -> 小雅 -> 小旻之什 -> 谷风 -> 2.1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习习谷风、维风及颓。
将恐将惧、置予于怀。
将安将乐、弃予如遗。
《诗经·谷风》: 习习谷风、维风及雨。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 《诗经·谷风》: 习习谷风、维风及颓。将恐将惧、置予于怀。将安将乐、弃予如遗。 《群书治要·小雅》: 习习谷风,维风及雨,将恐将惧,维予与汝,将安将乐,汝转弃予, 《艺文类聚·绝交》: 习习谷风,维风及雨,将恐将惧,惟予与汝,将安将乐,汝转弃予。 《中论·修本》: 习习谷风, 《诗经·谷风》: 习习谷风、 《诗经·谷风》: 习习谷风、 《诗经·谷风》: 习习谷风、 《诗经·谷风》: 习习谷风、 《群书治要·鄁风》: 习习谷风, 《群书治要·小雅》: 习习谷风, 《艺文类聚·风》: 习习谷风, 《艺文类聚·春》: 习习谷风, 《艺文类聚·绝交》: 习习谷风, 《太平御览·风》: 习习谷风, 《太平御览·雨上》: 习习谷风, 《太平御览·心》: 习习谷风, 《太平御览·婚姻上》: 习习谷风, 《后汉书·皇后纪上》: 将恐将惧,惟予与汝。将安将乐,汝转弃予。 《诗经·谷风》: 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 《诗经·谷风》: 将恐将惧、置予于怀。将安将乐、弃予如遗。 《群书治要·小雅》: 将恐将惧,维予与汝,将安将乐,汝转弃予, 《艺文类聚·绝交》: 将恐将惧,惟予与汝,将安将乐,汝转弃予。 《韩诗外传·卷七》: 将安将乐,弃予作遗。 《新序·杂事五》: 将安将乐,弃我如遗。 《后汉书·皇后纪上》: 将安将乐,汝转弃予。 《诗经·谷风》: 将安将乐、女转弃予。 《诗经·谷风》: 将安将乐、弃予如遗。 《群书治要·小雅》: 将安将乐,汝转弃予, 《艺文类聚·绝交》: 将安将乐,汝转弃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