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儒家 -> 孟子 -> 告子上 -> 10.1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孟子·告子上》: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藝文類聚·熊》: 生魚我所欲,熊掌亦我所欲,我所欲二者不兼,舍魚取熊掌,義者我欲,生亦我欲,二者不得兼,舍生取義。 《太平御覽·義中》: 魚我所欲,熊掌亦我所欲,二者不可兼,舍魚取熊掌;生亦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二者不可得兼,舍生取義。 《太平御覽·熊》: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也。儀者我所欲,生亦我所欲,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 《孟子·告子上》: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 《群書治要·傅子》: 所惡莫甚於死, 《孟子·告子上》: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 《中論·夭壽》: 所好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