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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 -> 春秋左传 -> 僖公 -> 僖公七年 -> 2.3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秋,盟于甯毌,谋郑故也,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若君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摠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
《春秋左传·僖公七年》: 秋,盟于甯毌,谋郑故也, 《水经注·济水》: 秋,盟于甯母,谋伐郑也。 《春秋左传·僖公七年》: 招携以礼,怀远以德, 《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招携以礼,怀远以德 《抱朴子·用刑》: 招携以礼,怀远以德, 《艺文类聚·刺史》: 招携以礼,怀远以德, 《太平御览·都督》: 招俊以礼,怀远以德, 《春秋左传·僖公七年》: 招携以礼, 《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招携以礼, 《抱朴子·用刑》: 招携以礼, 《艺文类聚·刺史》: 招携以礼, 《艺文类聚·檄》: 招携以礼, 《春秋左传·僖公七年》: 怀远以德, 《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怀远以德 《抱朴子·用刑》: 怀远以德, 《艺文类聚·刺史》: 怀远以德, 《太平御览·前秦符坚》: 怀远以德, 《太平御览·都督》: 怀远以德, 《春秋左传·僖公七年》: 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若君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 《太平御览·太子一》: 郑伯使太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君若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 《春秋左传·僖公七年》: 齐侯将许之, 《春秋左传·定公九年》: 齐侯将许之, 《太平御览·太子一》: 齐侯将许之, 《春秋左传·僖公七年》: 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 《春秋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以从诸奸,无乃不可乎, 《春秋左传·宣公十一年》: 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 《群书治要·宣公》: 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 《太平御览·太子一》: 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 《春秋左传·僖公七年》: 从之,不亦可乎, 《春秋左传·成公六年》: 从之,不亦可乎。 《群书治要·成公》: 从之,不亦可乎。 《韩诗外传·卷六》: 君其勿许。 《春秋左传·僖公七年》: 君其勿许, 《春秋左传·僖公七年》: 子华由是得罪于郑。 《太平御览·太子一》: 子华由是得罪于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