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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 韩非子 -> 饰邪 -> 4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行之时,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威行四邻;及法慢,妄予,而国日削矣。当赵之方明国律、从大军之时,人众兵强,辟地齐、燕;及国律慢,用者弱,而国日削矣。当燕之方明奉法、审官断之时,东县齐国,南尽中山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断不用,左右交争,论从其下,则兵弱而地削,国制于邻敌矣。故曰: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强弱如是其明矣,而世主弗为,国亡宜矣。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臣下饰于智能则法禁不立矣。是妄意之道行,治国之道废也。治国之道,去害法者,则不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昔者舜使吏决鸿水,先令有功而舜杀之;禹朝诸侯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以此观之,先令者杀,后令者斩,则古者先贵如令矣。故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载焉。夫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法之谓也。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凡智能明通,有以则行,无以则止。故智能单道,不可传于人。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故佚而则功。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乱主使民饰于智,不知道之故,故劳而无功。
《说苑·君道》: 有功者不赏,有罪者不罚; 《说苑·佚文》: 贤者不赏,罪者不罚, 《春秋繁露·考功名》: 有功者赏,有罪者罚, 《新序·杂事五》: 贤者不赏,有罪不罚, 《韩非子·饰邪》: 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 《韩非子·难三》: 今有功者必赏,赏者不得君,力之所致也;有罪者必诛, 《管子·七法》: 有功必赏,有罪必诛, 《管子·重令》: 有功不必赏,有罪不必诛, 《六韬·盈虚》: 有功必赏;所爱者,有罪必罚。 《汉书·宣帝纪》: 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 《汉书·循吏传》: 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 《群书治要·七法》: 有功必赏,有罪必诛, 《太平御览·养老》: 若有功必赏,有罪必罚, 《太平御览·养老》: 若有功不赏,有罪不罚, 《太平御览·君》: 贤者不赏,有罪不罚, 《太平御览·赏赐》: 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 《太平御览·赏赐》: 贤者不赏,罪者不罚, 《韩非子·南面》: 事有功者必赏, 《韩非子·饰邪》: 有功者必赏, 《韩非子·难三》: 今有功者必赏, 《韩非子·显学》: 夫有功者必赏, 《韩非子·饰邪》: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臣下饰于智能则法禁不立矣。 《意林·韩子二十卷》: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若舍法从私意,则臣下饰其智能;饰其智能,则法禁不立矣。 《韩非子·饰邪》: 国有常法, 《史记·楚世家》: 国有常法, 《太平御览·贞女下》: 国有常法。 《韩非子·饰邪》: 虽危不亡。 《焦氏易林·讼之》: 虽危不亡。 《焦氏易林·讼之》: 虽危不亡。 《意林·韩子二十卷》: 虽危不亡。 《说苑·政理》: 治国之道若何?”太公对曰:“治国之道, 《韩非子·饰邪》: 治国之道废也。治国之道, 《韩非子·饰邪》: 禹朝诸侯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 《太平御览·斩》: 禹遇诸侯会稽之上,防风后至,禹斩之。 《说苑·谈丛》: 镜以精明,美恶自服;衡平无私,轻重自得; 《韩非子·饰邪》: 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载焉。 《申不害·大体》: 镜设精,无为而美恶自备;衡设平,无为而轻重自得。 《群书治要·大体》: 镜设精,无为而美恶自备,衡设平,无为而轻重自得, 《韩非子·饰邪》: 不可传于人。 《淮南子·缪称训》: 不可传于人。 《韩非子·饰邪》: 不知道之故,故劳而无功。 《管子·形势》: 告不知,谓之劳而无功。 《管子·形势解》: 告不知,谓之劳而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