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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 -> 春秋左传 -> 昭公 -> 昭公十四年 -> 2.7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已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孔子家语·正论解》: 晋邢侯与雍子争田。叔鱼摄理,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弊其邢狱。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韩宣子问罪于叔向,叔向曰:“三奸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置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已。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赂官为默,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默贼杀,咎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叔鱼于市。孔子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罪,不为末或,曰义,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㬥。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由义也夫。”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已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孔子家语·正论解》: 晋邢侯与雍子争田。叔鱼摄理,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弊其邢狱。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韩宣子问罪于叔向,叔向曰:“三奸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置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已。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赂官为默,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默贼杀,咎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叔鱼于市。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已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 《太平御览·决狱》: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煞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贾直,鲋也鬻狱,邢侯专煞,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昬,贪以败官为墨。煞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煞,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 《孔子家语·正论解》: 晋邢侯与雍子争田。叔鱼摄理,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弊其邢狱。邢侯怒,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 《国语·晋语九》: 邢侯与雍子争田,雍子纳其女于叔鱼以求直。及断狱之日,叔鱼抑邢侯, 《列女传·晋羊叔姬》: 邢侯与雍子争田,雍子入其女于叔鱼以求直, 《太平御览·决狱》: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 《太平御览·赃货》: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于邢侯。 《孔子家语·正论解》: 叔鱼摄理,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弊其邢狱。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韩宣子问罪于叔向,叔向曰:“三奸同罪,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 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 《国语·晋语九》: 士景伯如楚,叔鱼为赞理。邢侯与雍子争田,雍子纳其女于叔鱼以求直。及断狱之日,叔鱼抑邢侯,邢侯杀叔鱼与雍子于朝。韩宣子患之,叔向曰:“三奸同罪, 《列女传·晋羊叔姬》: 邢侯与雍子争田,雍子入其女于叔鱼以求直,邢侯杀叔鱼与雍子于朝。韩宣子患之。叔向曰:“三奸同罪, 《太平御览·决狱》: 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煞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 《孔子家语·正论解》: 韩宣子问罪于叔向, 《史记·楚世家》: 韩宣子问叔向曰: 《春秋左传·昭公十一年》: 韩宣子问于叔向曰, 《春秋左传·昭公十三年》: 韩宣子问于叔向曰,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 宣子问其罪于叔向, 《太平御览·决狱》: 宣子问其罪于叔向, 《太平御览·商贾》: 韩宣子问于叔向曰: 《孔子家语·正论解》: 贪以赂官为默,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 贪以败官为墨, 《太平御览·贪》: 贪以败官曰墨, 《太平御览·决狱》: 贪以败官为墨。 《孔子家语·正论解》: 叔向、古之遗直也。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 《太平御览·正直上》: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 《孔子家语·正论解》: 平丘之会,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 平丘之会, 《春秋左传·昭公十五年》: 平丘之会故也。 《春秋左传·昭公十九年》: 平丘之会, 《国语·鲁语下》: 平丘之会, 《太平御览·锦》: 平丘之会, 《孔子家语·正论解》: 以正刑书,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 以正刑书, 《艺文类聚·司徒》: 以正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