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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 -> 春秋左传 -> 哀公 -> 哀公三年 -> 2.2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火逾公宫,桓僖灾,救火者皆曰顾府,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马,巾车脂辖,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济濡帷幕,郁攸从之,蒙茸公屋,自大庙始,外内以悛,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渖也,于是乎去表之稿,道还公宫,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
《春秋左传·哀公三年》: 司铎火,火逾公宫, 《艺文类聚·阙》: 司铎火,逾公宫, 《春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巾车脂辖, 《春秋左传·哀公三年》: 巾车脂辖, 《太平御览·辖》: 巾车脂辖, 《春秋左传·哀公三年》: 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 《逸周书·大匡解》: 有不用命,有常不赦, 《春秋左传·哀公三年》: 则有常刑,无赦, 《太平御览·叙刑上》: 有常刑无赦, 《春秋左传·哀公三年》: 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 《艺文类聚·阙》: 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忘。 《太平御览·阙》: 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忘也。” 《春秋左传·哀公三年》: 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 《汉书·五行志上》: 孔子在陈闻鲁灾,曰:“其桓、 《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在陈,闻之, 《春秋左传·哀公三年》: 孔子在陈,闻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