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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cianism -> Shuo Yuan -> 贵德 -> 20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丞相西平侯于定国者,东海下邳人也,其父号曰于公,为县狱吏决曹掾;决狱平法,未尝有所冤,郡中离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敢隐情,东海郡中为于公生立祠,命曰于公祠。东海有孝妇,无子,少寡,养其姑甚谨,其姑欲嫁之,终不肯,其姑告邻之人曰:“孝妇养我甚谨,我哀其无子,守寡日久,我老累丁壮奈何?”其后母自经死,母女告吏曰:“孝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欲毒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以上府,于公以为养姑十年之孝闻,此不杀姑也,太守不听,数争不能得,于是于公辞疾去吏,太守竟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求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杀之,咎当在此。”于是杀牛祭孝妇冢,太守以下自至焉,天立大雨,岁丰熟,郡中以此益敬重于公。于公筑治庐舍,谓匠人曰:“为我高门,我治狱未尝有所冤,我后世必有封者,令容高盖驷马车。”及子封为西平侯。
《说苑·贵德》: 东海下邳人也,其父号曰于公,为县狱吏决曹掾;决狱平法,未尝有所冤,郡中离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敢隐情,东海郡中为于公生立祠,命曰于公祠。 《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东海郯人也。其父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号曰于公祠。 《群书治要·传》: 东海人也。其父于公为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名曰于公祠, 《说苑·贵德》: 东海下邳人也,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东海下邳人也。 《汉书·儒林传》: 东海下邳人也。 《汉书·酷吏传》: 东海下邳人也。 《说苑·贵德》: 其父号曰于公,为县狱吏决曹掾;决狱平法,未尝有所冤,郡中离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敢隐情,东海郡中为于公生立祠, 《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也。其父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 定国父于公为东海剡县狱吏郡决曹掾。决狱甚明。罹法者皆无恨。郡中为之立生祠。 《群书治要·传》: 于定国,字曼倩,东海人也。其父于公为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 《太平御览·决狱》: 于定国父于公继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立生祠。 《说苑·贵德》: 其父号曰于公,为县狱吏决曹掾;决狱平法,未尝有所冤,郡中离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敢隐情, 《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也。其父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 定国父于公为东海剡县狱吏郡决曹掾。决狱甚明。罹法者皆无恨。 《太平御览·阴德》: 于定国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 《太平御览·决狱》: 于定国父于公继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 《说苑·贵德》: 为县狱吏决曹掾;决狱平法, 《太平御览·阴德》: 祖经为县狱吏,决狱平。 《说苑·贵德》: 为县狱吏决曹掾; 《太平御览·阴德》: 为汝阴县狱吏决曹掾, 《太平御览·策》: 为汝阴县狱吏决曹掾, 《说苑·贵德》: 决狱平法, 《太平御览·大理卿》: 其决狱平法, 《说苑·贵德》: 皆不敢隐情, 《东观汉记·和熹邓皇后》: 不敢隐情, 《太平御览·孝和邓皇后》: 不敢隐情, 《说苑·贵德》: 东海有孝妇,无子,少寡,养其姑甚谨,其姑欲嫁之,终不肯,其姑告邻之人曰:“孝妇养我甚谨,我哀其无子,守寡日久,我老累丁壮奈何?”其后母自经死,母女告吏曰:“孝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欲毒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以上府,于公以为养姑十年之孝闻,此不杀姑也,太守不听,数争不能得,于是于公辞疾去吏,太守竟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求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杀之,咎当在此。”于是杀牛祭孝妇冢,太守以下自至焉,天立大雨,岁丰熟,郡中以此益敬重于公。 《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絫丁壮,柰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馀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党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孰。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 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养老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去。姑告邻人曰。我年老久累丁壮。其后姑自刭而死。姑女告妇杀我母。吏验治甚急。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妇孝。养姑十馀年。以孝闻于天下。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乃抱具狱。哭于府门上。因辞病去。郡中枯旱三年。及后太守方召于公。于公曰。前有孝妇。不当死。枉诛。咎傥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因表其墓。天乃大雨。 《艺文类聚·旱》: 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养姑甚谨。姑告邻人曰:孝妇养我勤苦,哀其无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妇诬服,郡掾于公,以为此妇女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得,乃抱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墓,天立大雨,岁熟,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 《太平御览·孝女》: 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告邻人曰:“孝妇养我勤苦,我老,久累于壮,奈何?”其后,姑自缢死,姑女告吏曰:“妇杀我母。”吏捕孝妇,自经服罪。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孝闻,必不煞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不能得,乃抱其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遂煞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当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妇冢,天立大雨。 《太平御览·决狱》: 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养姑甚谨。姑告邻人曰:“孝妇养我勤苦,哀其无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遂自死。姑女告吏:“妇煞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自诬服。于公以为不煞,争之弗能,乃抱其狱具,哭于府上。太守竟煞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咎其煞孝妇,“太守煞牛祭孝妇墓,天乃大雨。 《说苑·贵德》: 养其姑甚谨,其姑欲嫁之, 《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养姑甚谨,姑欲嫁之,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 养老姑甚谨。姑欲嫁之。 《太平御览·孝女》: 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 《太平御览·贞女上》: 事叔姑甚谨,其家欲夺而嫁之, 《说苑·贵德》: 养其姑甚谨, 《列女传·宋鲍女宗》: 养姑甚谨。 《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养姑甚谨,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 养老姑甚谨。 《艺文类聚·旱》: 养姑甚谨。 《太平御览·孝女》: 养姑甚谨, 《太平御览·决狱》: 养姑甚谨。 《说苑·贵德》: 太守不听, 《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太守不听,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 太守不听。 《后汉书·朱冯虞郑周列传》: 太守不听, 《后汉书·五行五》: 太守不听。 《太平御览·功曹参军》: 太守不听, 《太平御览·孝女》: 太守不听, 《说苑·贵德》: 数争不能得,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魏其数争不能得。 《说苑·贵德》: 于公筑治庐舍,谓匠人曰:“为我高门,我治狱未尝有所冤,我后世必有封者,令容高盖驷马车。”及子封为西平侯。 《艺文类聚·门》: 于公筑治庐舍。谓匠人曰:为我高门,我治狱未尝有冤,后世必有封侯者,令容高盖驷马,及后果封为西平侯。 《说苑·贵德》: 我治狱未尝有所冤, 《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我治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 我治狱多阴德。 《群书治要·传》: 我治狱,未尝有所寃, 《艺文类聚·门》: 我治狱未尝有冤, 《太平御览·门上》: 我治狱多阴德,未曾有冤, 《太平御览·阴德》: 我治狱多阴德,未曾有所冤, 《太平御览·决狱》: 我治狱多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