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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 春秋繁露 -> 度制 -> 2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孔子曰:“君子不尽利以遗民。”《诗》云“彼有遗秉,此有不敛,伊寡妇之利。”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以此防民,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夫已有大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况人乎?故明圣者象天所为,为制度,使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
《礼记·坊记》: “君子不尽利以遗民。”《诗》云:“彼有遗秉,此有不敛穧,伊寡妇之利。”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诗》云:“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以此坊民,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 《春秋繁露·度制》: “君子不尽利以遗民。”《诗》云“彼有遗秉,此有不敛,伊寡妇之利。”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以此防民,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 《礼记·坊记》: 彼有遗秉,此有不敛穧,伊寡妇之利。 《春秋繁露·度制》: 彼有遗秉,此有不敛,伊寡妇之利。 《韩诗外传·卷四》: 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盐铁论·错币》: 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诗经·大田》: 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太平御览·丰稔》: 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太平御览·耒君》: 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礼记·坊记》: 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 《春秋繁露·度制》: 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 《太平御览·渔》: 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 《礼记·坊记》: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春秋繁露·竹林》: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春秋繁露·度制》: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韩诗外传·卷九》: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潜夫论·论荣》: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春秋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列女传·晋赵衰妻》: 《诗》不云:‘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诗经·谷风》: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抱朴子·论仙》: 或不可遗。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群书治要·鄁风》: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太平御览·荐举上》: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礼记·坊记》: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春秋繁露·度制》: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列女传·晋赵衰妻》: 《诗》不云:‘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列女传·息君夫人》: 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列女传·楚昭越姬》: 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诗经·谷风》: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群书治要·鄁风》: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太平御览·婚姻上》: 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礼记·坊记》: 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 《礼记·坊记》: 以此示民,民犹争利而忘义。 《礼记·坊记》: 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而贰其君。 《礼记·坊记》: 以此坊民,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 《礼记·坊记》: 以此坊民,民犹有自献其身。 《春秋繁露·度制》: 以此防民,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 《春秋繁露·度制》: 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夫已有大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况人乎? 《汉书·董仲舒传》: 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 《群书治要·传》: 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