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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cellaneous Schools -> Lü Shi Chun Qiu -> 仲夏紀 -> 古樂 -> 5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於嶰谿之谷,以生空竅厚鈞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聽鳳皇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適合。黃鐘之宮,皆可以生之,故曰黃鐘之宮,律呂之本。黃帝又命伶倫與榮將鑄十二鐘,以和五音,以施英韶,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奏之,命之曰咸池。
《說苑·脩文》: 黃帝詔伶倫作為音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崑崙之陰,取竹於嶰谷,以生竅厚薄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九寸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日含少次,制十二管,以崑崙之下,聽鳳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適合黃鐘之宮,皆可生之, 《呂氏春秋·古樂》: 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於嶰谿之谷,以生空竅厚鈞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聽鳳皇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適合。黃鐘之宮,皆可以生之, 《漢書·律曆志上》: 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昆侖之陰,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間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之, 《藝文類聚·律》: 昔黃帝命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之谿谷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十二筒,聽鳳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故曰黃鍾之宮,律之本也。 《太平御覽·律》: 黃帝命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山,取竹於嶰谷,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十二筒,聽鳳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故曰,黃鍾之宮,律之本也。 《太平御覽·律呂》: 黃帝詔伶倫作為音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昆侖之陰,取竹於嶰谷,以生竅厚薄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九寸,而吹之,以為黃鍾之宮,日含少,次制十二管。以昆侖之下,聽鳳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比黃鍾之宮,適合,皆可生之, 《說苑·脩文》: 黃帝詔伶倫作為音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崑崙之陰,取竹於嶰谷,以生竅厚薄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九寸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 《風俗通義·聲音》: 昔皇帝使伶倫自夏之西、崑崙之陰,竹於嶰谷生,其竅者,斷兩節而吹之,為黃鐘之管, 《呂氏春秋·古樂》: 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於嶰谿之谷,以生空竅厚鈞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 《漢書·律曆志上》: 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昆侖之陰,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間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 《藝文類聚·律》: 昔黃帝命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之谿谷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十二筒, 《藝文類聚·竹》: 昔黃帝命伶倫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阮隃山之陰,取竹之嶰谷,斷兩節間,長六寸九分而吹之,為黃鍾之宮, 《太平御覽·律》: 黃帝命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山,取竹於嶰谷,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十二筒, 《太平御覽·律呂》: 黃帝詔伶倫作為音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昆侖之陰,取竹於嶰谷,以生竅厚薄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九寸,而吹之,以為黃鍾之宮, 《太平御覽·竹下》: 昔黃帝命伶倫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沅渝之陰,取竹于嶰谷,斷兩節,間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鍾之宮, 《說苑·脩文》: 黃帝詔伶倫作為音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崑崙之陰,取竹於嶰谷,以生竅厚薄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九寸而吹之, 《風俗通義·聲音》: 昔皇帝使伶倫自夏之西、崑崙之陰,竹於嶰谷生,其竅者,斷兩節而吹之, 《呂氏春秋·古樂》: 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於嶰谿之谷,以生空竅厚鈞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 《漢書·律曆志上》: 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昆侖之陰,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間而吹之, 《藝文類聚·律》: 昔黃帝命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之谿谷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長三寸九分而吹之, 《藝文類聚·竹》: 昔黃帝命伶倫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阮隃山之陰,取竹之嶰谷,斷兩節間,長六寸九分而吹之, 《太平御覽·律》: 黃帝命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山,取竹於嶰谷,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 《太平御覽·律呂》: 黃帝詔伶倫作為音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昆侖之陰,取竹於嶰谷,以生竅厚薄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九寸,而吹之, 《太平御覽·竹上》: 昔黃帝命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沅渝之陰,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竅厚釣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 《太平御覽·竹下》: 昔黃帝命伶倫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沅渝之陰,取竹于嶰谷,斷兩節,間長三寸九分,而吹之, 《說苑·脩文》: 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崑崙之陰,取竹於嶰谷,以生竅厚薄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九寸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日含少次,制十二管,以崑崙之下,聽鳳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 《風俗通義·聲音》: 昔皇帝使伶倫自夏之西、崑崙之陰,竹於嶰谷生,其竅者,斷兩節而吹之,為黃鐘之管,制十二,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亦為六。 《呂氏春秋·古樂》: 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於嶰谿之谷,以生空竅厚鈞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聽鳳皇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 《漢書·律曆志上》: 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昆侖之陰,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間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 《藝文類聚·律》: 昔黃帝命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之谿谷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十二筒,聽鳳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 《太平御覽·律》: 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山,取竹於嶰谷,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十二筒,聽鳳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 《太平御覽·律呂》: 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昆侖之陰,取竹於嶰谷,以生竅厚薄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九寸,而吹之,以為黃鍾之宮,日含少,次制十二管。以昆侖之下,聽鳳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 《說苑·脩文》: 聽鳳之鳴,以別十二律, 《呂氏春秋·古樂》: 聽鳳皇之鳴,以別十二律。 《藝文類聚·律》: 聽鳳鳴以別十二律, 《太平御覽·律》: 聽鳳鳴,以別十二律, 《太平御覽·律呂》: 聽鳳之鳴,以別十二律。 《太平御覽·鳳》: 黃帝聽鳳皇之鳴,以別十二律。 《呂氏春秋·適音》: 黃鐘之宮,音之本也, 《呂氏春秋·古樂》: 故曰黃鐘之宮,律呂之本。 《說苑·脩文》: 以比黃鐘之宮, 《呂氏春秋·適音》: 黃鐘之宮, 《呂氏春秋·古樂》: 故曰黃鐘之宮, 《呂氏春秋·古樂》: 黃鐘之宮, 《史記·律書》: 命曰「黃鐘之宮」。 《漢書·律曆志上》: 比黃鐘之宮, 《呂氏春秋·古樂》: 黃帝又命伶倫與榮將鑄十二鐘,以和五音,以施英韶,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奏之,命之曰咸池。 《太平御覽·歷代樂》: 黃帝命伶倫與營援鑄十二鍾和五音,以詔英韶,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奏之,命之曰《咸池》。 《呂氏春秋·古樂》: 黃帝又命伶倫與榮將鑄十二鐘,以和五音, 《太平御覽·歷代樂》: 黃帝命伶倫與營援鑄十二鍾和五音, 《太平御覽·鍾》: 黃帝又命伶倫鑄十二鍾,和五音。 《禮記·月令》: 仲春之月,日在奎, 《呂氏春秋·二月紀》: 仲春之月:日在奎, 《呂氏春秋·古樂》: 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 《太平御覽·歷代樂》: 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 《呂氏春秋·古樂》: 以仲春之月, 《藝文類聚·蠶》: 是以仲春之月, 《太平御覽·歷代樂》: 以仲春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