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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家 -> 吕氏春秋 -> 仲冬纪 -> 十一月纪 -> 3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者,牛马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山林薮泽,有能取疏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其有侵夺者,罪之不赦。
《礼记·月令》: 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者、马牛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道之;其有相侵夺者,罪之不赦。 《淮南子·时则训》: 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牛马畜兽有放失者,取之不诘。山林薮泽,有能取疏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其有相侵夺,罪之不赦。 《吕氏春秋·十一月纪》: 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者,牛马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山林薮泽,有能取疏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其有侵夺者,罪之不赦。 《礼记·月令》: 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者、马牛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 《淮南子·时则训》: 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牛马畜兽有放失者,取之不诘。 《吕氏春秋·十一月纪》: 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者,牛马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 《太平御览·农》: 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者,马牛禽兽有放逸者,取之不诘。 《礼记·月令》: 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道之; 《淮南子·时则训》: 山林薮泽,有能取疏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 《吕氏春秋·十一月纪》: 山林薮泽,有能取疏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 《群书治要·月令》: 天子乃命有司祈祀四海大川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 《太平御览·林》: 林薮川泽,有能取蔬食野虞教导之。 《太平御览·猎上》: 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有司教导之。 《礼记·月令》: 山林薮泽, 《淮南子·时则训》: 山林薮泽, 《吕氏春秋·十一月纪》: 山林薮泽, 《逸周书·大聚解》: 山林薮泽以因其利, 《春秋谷梁传·庄公二十八年》: 山林薮泽之利, 《春秋谷梁传·庄公三十一年》: 虞山林薮泽之利, 《春秋谷梁传·庄公三十一年》: 虞山林薮泽之利, 《春秋谷梁传·成公十八年》: 山林薮泽之利, 《太平御览·猎上》: 山林薮泽, 《礼记·月令》: 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道之; 《淮南子·时则训》: 有能取疏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 《吕氏春秋·十一月纪》: 有能取疏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 《群书治要·月令》: 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 《太平御览·林》: 有能取蔬食野虞教导之。 《太平御览·猎上》: 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有司教导之。 《礼记·月令》: 其有相侵夺者, 《淮南子·时则训》: 其有相侵夺, 《吕氏春秋·十一月纪》: 其有侵夺者, 《太平御览·法令》: 有相侵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