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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家 -> 吕氏春秋 -> 贵直论 -> 过理 -> 1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亡国之主一贯,天时虽异,其事虽殊,所以亡同者,乐不适也。乐不适则不可以存。糟丘酒池,肉圃为格,雕柱而桔诸侯,不适也。刑鬼侯之女而取其环,截涉者胫而视其髓,杀梅伯而遗文王其醢,不适也。文王貌受以告诸侯。作为琁室,筑为顷宫,剖孕妇而观其化,杀比干而视其心,不适也。孔子闻之曰:“其窍通则比干不死矣。”夏、商之所以亡也。
《论衡·语增》: 而不言糟丘、酒池,悬肉为林, 《吕氏春秋·过理》: 糟丘酒池,肉圃为格, 《说苑·反质》: 纣为鹿台糟丘,酒池肉林, 《论衡·语增》: 纣为长夜之饮, 《论衡·语增》: 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为长夜之饮, 《论衡·语增》: 酒池,悬肉为林,长夜之饮, 《论衡·谴告》: 纣为长夜之饮, 《韩非子·说林上》: 纣为长夜之饮, 《吕氏春秋·过理》: 糟丘酒池, 《史记·殷本纪》: 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闲,为长夜之饮。 《列女传·殷纣妲己》: 流酒为池,悬肉为林,使人裸形相逐其闲,为长夜之饮, 《抱朴子·酒诫》: 糟丘酒池, 《金楼子·箴戒》: 为长夜之饮。 《三国志·张昭传》: 昔纣为糟丘酒池长夜之饮, 《群书治要·本纪》: 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群书治要·吴志上》: 昔纣为糟丘酒池长夜之饮, 《群书治要·酒诫》: 糟丘酒池, 《艺文类聚·总载帝王》: 糟丘酒池, 《艺文类聚·诸王》: 遂为长夜之饮, 《意林·论衡二十七卷》: 纣糟丘酒池,牛饮者三千人。长夜之饮, 《太平御览·林》: 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为长夜之饮。 《太平御览·帝纣》: 为长夜之饮, 《太平御览·孝武皇帝》: 殆为长夜之饮。 《太平御览·孝武皇帝》: 殆为长夜之饮。 《太平御览·陈叔宝》: 耽荒为长夜之饮, 《太平御览·台上》: 纣为糟丘酒池,长夜之饮, 《太平御览·御制上》: 造酒池糟丘为长夜之饮, 《太平御览·酒中》: 昔纣为糟丘酒池,长夜之饮, 《太平广记·甯茵》: 方学纣为长夜之饮, 《春秋繁露·王道》: 刑鬼侯之女取其环。 《吕氏春秋·过理》: 刑鬼侯之女而取其环, 《太平御览·指环》: 纣刑鬼侯之女,取其环。 《新书·春秋》: 斮朝涉之胫, 《吕氏春秋·过理》: 截涉者胫而视其髓, 《后汉书·郑孔荀列传》: 纣斮朝涉之胫, 《尚书·泰誓下》: 斫朝涉之胫, 《群书治要·尚书》: 商王受,自绝于天,结怨于民,斮朝涉之胫, 《艺文类聚·盟》: 斮朝涉之胫, 《艺文类聚·刑法》: 纣斮朝涉之胫, 《太平御览·帝纣》: 斮朝涉之胫而视其髓, 《太平御览·胫》: 商王受斮朝涉之胫。 《太平御览·髓》: 纣斩朝涉之胫而观其髓。 《太平御览·心》: 斮朝涉之胫, 《太平御览·论肉刑》: 纣斮朝涉之胫, 《太平广记·苏瓌李峤子》: 斮朝涉之胫,